编辑: 紫甘兰 | 2019-07-13 |
2017 年5月25 日于崇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取得准予变更(备案) 登记通知书((崇州)登记内变(备)字2017 第000770 号),进行第二次名称变更,最终 变更成成都众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更名文件见 附件
7 房东公司名称变更说明文件. 图1-1 项目房东名称变更与本项目关系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 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专业设备制造业的其他项,应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 成都市博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委托我单位(四川国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调查、资料收集 工作, 在对本项目的环境现状和存在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 求编制完成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1.1.2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自动化装备及配套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1 年第
9 号令)以及《国家发改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2013 年第
21 号令),因此本项目不 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 本项目生产设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中淘汰 限制类设备.因此本项目拟用设备不属于淘汰限制类设备. 并且,项目建设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 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8 号) 中规定的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项目. 同时本项目已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在网上完成备案,备 案号为:川投资备【2018-510184-39-03-277689】FGQB-0260 号. 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属于允许类产业,同时本项目建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当地 环保部门的要求,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1.1.3 项目规划符合性与选址合理性分析 1.1.3.1 规划符合性分析 1)与崇州市城市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 成都众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选址在崇州规划的工业用地内,占地面积23.9 亩,本项目占 地2000平方米, 崇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以 建字第10184201430019号 文出具了建设项目用地规 划许可证,且崇州市国土资源局以 崇国用2014第5085号 出具了不动产权证书.项目选址符合 崇州市总体规划. 2)与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4 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 崇州经开区 )由崇州市工业集中发展区(8.27平方公里) 以及拓展区(4.58 平方公里)两部分组成,用地范围为北抵成温邛高速路,南至唐安东路, 东到黑石河,西以世纪大道为界,总占地面积13.3 平方公里.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开展了规 划环评工作,并于2009 年取得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局的审查意见(川环函[2009]1028 号).
2010 年5 月,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升级为省级开发区.2010 年11 月,成都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投资促进委员会、国土资源局、规划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 增加崇州工业集中发展区工业空间规模的函》(成经信函[2010]27 号),同意成都崇州经济 开发区现有的13.3平方公里基础上新增5平方公里, 用于建设消费电子产品及配套产品集聚区. 本项目所在新增5平方公里园区规划已于2018年8月10号取得环评批复,批复号川环建函 〔2018〕77 号. 本项目位于新增5平方公里产业园,产业园主导产业为: 电子元器件、光学元器件、液晶 显示屏、感光元器件、驱动及传动部件、声学部件、驱动电路板等,形成消费类电子产品制 造企业配套产品 . 产业准入及清洁生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