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9-07-13 |
2. 报价截止时间:2016 年7月21 日下午 15:00;
3. 评审时间:2016 年7月21 日下午 15:00. 4.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第3页 兴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91604616 5. 评审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评标室.
五、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生效后,请将合同原件及副本各一份提交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 公司.
六、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采购人名称:兴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吴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赖小姐
电话:(0753)2200228 传真:(0753)2200228 地址: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 A 栋三楼 询价文件下载 附件:委托代理协议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6 年7月15 日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第4页 兴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91604616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第5页 兴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91604616
(一)总则1. 说明 (1) 询价范围:见本询价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2) 在询价文件中凡有 标识的内容条款被视为重要的响应要求、技术指标要求和性能要求. 报价人必须对此作出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不可以出现任何偏离,如果出现偏离则将被视为 无效报价. 2. 定义及解释 (1) 货物:指所有的由报价人为满足询价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材料、设备、产品、仪表、工具、备件、图纸和其它材料. (2) 服务:指报价人提供的系统(设备)检测、系统(设备)升级、故障排除、技术支持、培训等 运维工作和保险以及其他伴随服务. (3) 采购人:兴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4) 报价人:报价人是响应询价、参加报价的依法成立的公司或其他组织. (5)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6) 询价小组:询价小组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询价评审工作的 临时性机构. (7) 日期:指公历日. (8) 时间:指每天
24 小时制. (9) 合同: 指由本次询价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10) 询价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询价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11) 询价文件中所规定的 书面形式 ,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通讯文件,包括电报和 传真发送. 3. 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 (1) 按《询价邀请函》的规定. 4. 纪律与保密事项 (1) 报价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报价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原则. (2) 获得本询价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报价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在成 交结果公告后,报价人应归还询价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第6页 兴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91604616 (3) 由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 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5. 关于保证金 (1) 保证金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在有关单据上注明询价编号. (2) 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报价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3) 报价人须在递交报价文件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包1:壹仟伍佰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