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中公教育学员专用资料 报名专线:400-6300-999 得是指所有权首次产生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物的所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原始取得的方 式主要有:第
一、生产;
第
二、先占;
三、添附;
四、善意取得;
五、发现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