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2019-07-14

4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 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 明书摘要相关章节.

一、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上海新世纪评级, 根据上海新世纪出具的新世纪债评 〔2017〕010279 号《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 评级报告》 , 亚太股份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评级展望稳定. 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 上海新世纪将每年对公司主体和本次可转债进行一 次跟踪信用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 素,导致本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 益产生一定影响.

二、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 司除外 .截至

2016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为 27.08 亿元,不低于

15 亿元,因此本公司未对本次发行可转债提供担保. 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三、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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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利分配的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应当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分配比例, 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 稳定性,并坚持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2)优先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 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 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范围,不得损害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 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其中优先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 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发放现金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 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 利, 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 10%. 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 计划提出预案. (3)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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