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7-14 |
2010 2010
2010 年度责任目标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0 年度责任目标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现印发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乡(镇)、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目 标监控分析,每季度末对所承担的责任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自 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县政府督查室.年终,县政府将对目标完 成较好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对未达标单位予 以通报批评,并将目标考评结果通报全县. 各单位要加大争取上级资金工作力度,既要完成上两年度 争取上级资金的平均数以上,还要达到全市同行业此项资金争 取上级资金的平均数以上,如按县(区)下达的资金,按县 (区)平均数核算,如按人均下达的资金,按人均数核算,县 台前县人民政府文件
2 政府将对争取上级资金工作突出的单位予以资金奖励(以上所 述争取的上级资金是指上级下达的所有资金).同时,按照 《台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前县金融机构增加企业贷款考核 奖励办法的通知》和《台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前县招商引 资引荐者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县政府对支持全县工业经济 发展成绩突出的金融机构和招商引资先进单位、个人予以资金 奖励. 二一年四月五日
3 侯庙镇责任目标
一、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11%;
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24%;
3、地方财政收入增长 9%(一般预算收入);
4、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 16%,限额以上工业企业 实现利润增长 13%;
5、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推出
3000 万元以上重大招商 项目
10 个以上.合同利用境外资金
100 万美元,利用境外资金 实际到位
65 万美元,合同引进县外境内资金额
8000 万元,利 用县外境内资金实际到位
6000 万元;
6、新上投资
500 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
7 个.向县产业集聚 区至少输送
1 个投资在
5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
7、人口出生率控制在 12.58‰以下,政策出生率达到 92% 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平衡;
8、认真落实支农惠农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 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 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
9、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 6%以上;
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17%;
11、大力调整农业种植结构,优质小麦种植面积 3.2万亩. 推广配方施肥
5 万亩.新增无公害农产品基地
1 个;
12、新增农村户用沼气池
80 座;
13、彻底清挖干支斗农渠,完成水利建设任务,新增有效
4 灌溉面积 0.25 万亩.保证辖段金堤河安全度汛;
14、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率保持 98%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 75%以上;
15、加快规模化养殖业发展,新建
2 个标准化养殖小区, 培养
1 个畜牧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
1 个生态环保养猪场 (区).完成玉米秸杆青贮
3 万吨;
16、完成林业生态建设工程造林任务
1500 亩,工业原料林
700 亩,新建绿色家园示范村
2 个,新发展林下经济 0.1 万亩, 进一步巩固省林业生态县创建成果;
17、不发生重大森林病虫害和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成 灾率低于 5‰,做到有虫不成灾.不发生百亩以上的林木火灾, 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