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9-07-14 |
一、 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的募集已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97 号文核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 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二、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 本基金管理人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 ;
基金 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四、 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允许购买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五、 本基金自
2008 年3月10 日起,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 证券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
六、 本公司已经开通网上开户和网上认购,详细情况请浏览公司网站 (www.zhfund.com)相关内容.
七、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的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要求的交 易账户(交易账户类型可以是指定银行卡、资金账户、存款账户等,以销售机构 要求为准)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八、 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可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开户及认购申 请手续. 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要求的交易账户的投资者无须再开 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公司将统一 为所有新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寄送开户确认书及基金账户卡.
九、 通过本公司网站和代销机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元, 追加认购单笔 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
十、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 人在发售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认购 期间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十
一、投资人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 资人账户,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具体份额数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