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7-14 |
特别提示: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 33,225,0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30.066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4 年6月10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奥拓电子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11]653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100 万股,并于
2011 年6月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63,000,000 股,公 开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84,000,000 股.
2012 年5月3日,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的议案》 ,以公司截至
2011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 84,0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 含税) ,共计 25,200,000.00 元,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股本 25,200,000 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 增加至 109,200,000 股.
2013 年4月22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获得批准.
2013 年5月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进行调整的议案》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向相关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350,000 股.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 司股本由 109,200,000 股增加至 110,550,000 股.
2013 年11 月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45,000 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 110,550,000 股减少至 110,505,
000 股. 截至目前, 奥拓电子股份总额为 110,505,000 股, 其中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数量为 33, 225,07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0.0666%.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以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吴涵渠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管承诺: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 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 25%,且在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
在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公司股票的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 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