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9-07-14 |
13 m 排气筒排放;
石子仓产生的 废气经脉冲单机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
33 m 排气筒排放;
产品输送过程中产生的废 气经袋式收尘器收集后直接进入粉仓. 噪声 治理 加装消音器、 隔音装置, 在厂房周 围栽种高大乔木, 以及在厂区总体 平面布置中统筹规划.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绿化降噪, 绿化面积为
2000 平方米 固废 治理 生活垃圾由户县环卫部门统一处 理. 生活垃圾:设生活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 一处理. 根据表 2-1 中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要求的对比:对照《建设项目(污染型) 重大变动判定原则(试行) 》 ,见下表 2-2,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表2-2 项目是否属于重大变动判定表 序号 判定原则 本项目变动情况 判定结果
1 项目生产规模增大 30%(含)以上,或生 产原料新增危废类别 项目生产规模不变,生产 原料不新增危废类别. 不属于重大 变动
2 项目生产规模增大 30%以下, 项目性质 (原料、产品方案、建设内容等) 、生产工艺及 设备等变化,导致相应环境要素评价等级 增加、新增污染因子,或未新增污染因子 但相关污染物产生量增加量大于原环评确 定量 10%(含)以上. 项目原料、 产品发生变化, 未新增污染因子.项目生 产规模、建设内容、生产 工艺及设备不变. 不属于重大 变动
3 项目地点、总图布置(含排气筒配置、废 水排口等)变化,导致相关环境要素评价 范围变化 30%(含)以上、评价范围内新 增环境敏感目标,或评价范围靠近环境敏 感目标且增加环境风险. 项目地点、总图布置(含 排气筒配置、 废水排口等) 不变化;
不新增环境敏感 目标. 不属于重大 变动
4 环保设施变化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二 次污染新增污染因子,或二次污染物未新 增污染因子但相关排放量增加量大于原环 评确定量 10%(含)以上. 环保设施不变化. 不属于重大 变动
5 项目的项目性质 (产品方案、 建设内容等) 、 规模、生产工艺及装置、地点(含总平面 布置) 、环境保护措施五项中有三项(含) 以上发生非重大变动. 项目的仅产品方案发生变 动. 不属于重大 变动
6 建设项目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后发生变 动 项目暂未进行环保竣工验 收. 不属于重大 变动 瑞诚验(表)字(2019)第005-2 号 大唐户县热电厂石灰石制粉厂建设项目
6 续表二 续表 2-2 项目是否属于重大变动判定表 序号 判定原则 本项目变动情况 判定结果
7 项目厂址变化直线距离超过
5 km,或受 纳水体变化. 项目厂址不变,受纳水 体不变. 不属于重大变动
8 项目生产规模增大
1 倍(含)以上. 项目生产规模不变. 不属于重大变动 结论 不属于重大变动 瑞诚验(表)字(2019)第005-2 号 大唐户县热电厂石灰石制粉厂建设项目
7 图2-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项目地 瑞诚验(表)字(2019)第005-2 号 大唐户县热电厂石灰石制粉厂建设项目
8 图2-2 项目平面布置图 瑞诚验(表)字(2019)第005-2 号 大唐户县热电厂石灰石制粉厂建设项目
9 续表二 2.2.2 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2-3. 表2-3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模 单位 环评数量 实际数量
1 汽车衡 80吨,分度10 kg 台112装载机 ZL50,5000 kg 台223卸料斗 / 个224钢篦子 / 个225给料机 机械振动式,3 kW 台226除铁器 / 台227反击式破碎机 60-100 t/h 台2/8皮带输送机 B600,80 t/h 台229斗式提升机 TH800,80 t/h 台2210 石灰石石子贮仓 / 座2211 称重皮带给料机 / 套2212 立式磨机 MVS2900 套2213 石灰石粉成品粉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