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14 |
6 个月. 4. 创新人才 应在
2014 年1月1日之后 (不包括续聘) , 本通知下发日之前,首次与在蓉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签订
3 年以上正式工作合同(协议) ;
创业人才 应于
2014 年1月1日后,本通知下发日之前,首次来蓉创办企业. 5. 创新人才 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著名 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研究员、首席科学家或相当职务的 专家学者;
掌握关键技术、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为担任副教 授或相当职务. (2)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国际组织中 担任中高级职务, 熟悉相关产业发展和国际规则的专业技术人 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在海外承担过与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相 关的重要任务, 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潜力的领军 人才. (4)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或自主创新 产品具有国际水平的企业领军人才. ―
4 ― 6. 创业人才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有自主知识 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处于国际先进水平,能够填补 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2)有自 主创业经验, 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管或国内知名企业担 任高管职位
3 年以上, 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的经营管理人 才. (3)申报人作为主要创办人(股权一般不低于 30%)带项 目、资金、技术来蓉创业,其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国际一流, 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下同) ,且实缴资本不低 于50%. 7.研发水平或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国际 一流的创新创业人才,在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年龄等方面提 出破格请求的, 本人须提供书面申请, 经专家评审机构认定后, 可适当放宽;
中国科协(成都)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引 进人才在基地注册企业并正式孵化的,不受在蓉工作时间限 制.
(二)海外短期项目 申请 蓉漂计划 海外短期项目的人选,应符合长期项目 创新人才引才标准,并具备以下条件: 1.系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 2.应于
2014 年1月1日后回国(来蓉)工作,本通知下 发之日之前,首次与在蓉企业签订至少连续
3 年、每年在蓉工 作不少于
2 个月的工作合同, 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 ―
5 ― 权的归属. 3.依托项目引进为主,并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 做出实质性贡献.
(三)青年项目 蓉漂计划 青年项目分为 创新人才 和 创业人才 , 申请 蓉漂计划 青年项目的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 2.引进后全职来蓉工作. 3. 为所从事领域中的拔尖人才, 具有成为该领域技术 (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或其创办企业具有可预判的市场前景. 4. 创新人才 本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 职称,并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或研发机构有
3 年以上工作经历;
创新人才 应在
2014 年1月1日之后(不包括续聘) ,本通 知下发日之前,首次与在蓉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签订
3 年以 上正式工作合同(协议) . 5. 创业人才 本人一般应取得海外学士或国内硕士学位 及以上,并在国内外知名企业工作
3 年以上;
创业人才 应于2014 年1月1日后,本通知下发日之前,首次来蓉创办企 业,所创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 万元,且实缴资本不低于 50%, 申报人作为主要创办人 (股权一般不低于 30%) 带项目、 资金、技术来蓉创业,其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国际一流. 6.对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相关成果已进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