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9-07-14 |
16 号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险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 《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 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 号)及相关规定,现将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泰康人寿"或"公司" )对 南京泰医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泰医" )增资的重大关 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泰康人寿于
2018 年7月9日签署增资协议向其持股比例为 100% 的子公司南京泰医增资 18,000 万元人民币,每股价格
1 元人民币, 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南京泰医, 是泰康人寿为投资建设南京医学中心 所全资设立的项目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二、 交易对手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交易关联方南京泰医为泰康人寿的全资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南京泰医,截至目前,关联方基本情况 如下: 名称 南京泰医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3MA1MXJ4W8E 住所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灵山北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刘挺军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医疗管理服务;
房产经纪;
物业管理. (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成立日期
2016 年10 月21 日 登记机关 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金额为 18,000 万元人民币,采用货币方式出资,以认 缴金额的实际到位之日正式生效, 公司拟以货币形式实际缴纳全部出 资18,000 万元人民币.
(二)定价政策 公司以每股
1 元人民币的价格进行增资,增资金额 18,000 万元 人民币. 本次交易按照等价有偿、 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 体现了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或第三方利益的情形.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其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一)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公司对南京泰医增资 18,000 万元人民币,拟用于获取项目 用地及支付前期工程建设款项. 作为立足江苏省辐射长三角的标杆性 医疗项目, 泰康南京医学中心有力地配合了公司大健康产业的战略布 局.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以2017 年12 月底的实际情况为起点, 我们对偿二代体系下
2018 年12 月底的偿付能力进行了测算.若本次不动产投资出资额 18,000 万元,偿付能力充足率将由 244.0%下降至 243.9%. 本次交易系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值,价格合理公允,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利润、正常经营活动、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 偿付能力无重大影响.
五、 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除本交易外,2018 年度截至目前,公司与南京泰医未发生关联 交易.
六、 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的相关批复,本公司不设独立董事,重大关联 交易无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泰康人寿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批准《关于审议批准的议案》. 特此公告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