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07-15 |
1 - 市环高批复[2019]48 号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关于陕西龙鑫强实业有限公司通风管道生产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陕西龙鑫强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陕西龙鑫强实业有限公司通风管道生产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
根 据国家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生态环境高 陵分局环评会审小组对该《报告表》进行了审议,现批复如 下:
一、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崇杨路西侧,租赁西 安富瑞达玻璃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建设通风管道生产项目, 总占地面积
1420 m
2 ,年生产
43 万m3通风管道;
采用下料、 异形切割、咬口、折弯成型、焊接、组装、完工检验工艺;
项目总投资
3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0 万元.
二、 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 防治措施后, 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因此, -
2 - 生态环境高陵分局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拟采 取的环保措施.
三、项目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利用西安富瑞达玻 璃有限公司已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 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B 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 管网进入西安市第八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废气为等离子切割粉尘和焊接烟尘,采用设置
3 台集气罩+1 台滤筒除尘器(除尘效率 85%)+15m 高排气筒 进行收集处理,烟尘净化效率 99%,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
采取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安装减振基座、合理布局等措 施,噪声值满 足《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金属屑、废 焊丝、废滤筒、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等;
边角料、 -
3 - 不合格产品、金属屑、废焊丝等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统 一回收外售;
废滤筒交由设备厂家回收;
废乳化液、废润滑 油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2013 年修改单要求,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危废暂存间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表面基础必须防渗. 危险废物的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交 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应建立畅通的 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 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 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 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 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由生态环境高陵分局环境监 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日常监督管理.项目竣工后, 你单位应依法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