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7-15 |
1 ― 泉鲤政人社〔2019〕36 号 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19 年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 考核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做好今年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 考核工作,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19 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闽 人社文〔2019〕118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单位要根据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的空缺情况和本单位岗 位聘任条件,及时组织和辅导辖区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在编在岗 工勤人员择优推荐于
6 月6日至
6 月23 日参加技能等级岗位考 ―
2 ― 核报名,实现岗位考核与岗位有机结合.各单位在确认申报资 格后,按等级工种统一造册汇总(报考人员花名册要有详细报考 条件的信息;
免试及复核认定人员花名册要单独列出并附相关 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于6月25 日前报区工资福利股.缴费截 止时间为
7 月3日. 参加
2019 年岗位考核《公共科目》 、 《专业理论》科目的人 员务必在
9 月30 日前登录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继 续教育远程网络培训平台(http://gkpx.fjrst.cn)参加继续教 育学习并完成网上测试,否则该部分成绩为 0.网上测试分别按 30%(初级工、中级工)和20%(高级工、技师)计入《公共课 程》 、 《专业理论》科目成绩. 所在单位应核实认定审核人员个人档案中的申报材料,并 注明 已核实申报材料 并加盖公章. 工作中有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区工资福利股联系.联系电 话:22355736.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 年6月3日(此件主动公开) ―
3 ―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19 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 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闽人社文〔2019〕118 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 省直及中央驻闽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2010-2020) 》 ,推进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人才队伍 建设,现将
2019 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 核工作(以下简称 岗位考核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一)我省机关事业单位、中央驻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 岗的工勤人员.
(二)上述用人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及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申报条件 凡政治思想、工作业绩考核合格,按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厅规定参加并完成岗位继续教育培训的工勤人员或派遣 (聘用)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按所从事的岗位工种报考. 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
4 ― 1.新入编在岗的工勤人员或派遣(聘用)人员,可申报所 从事工种的初级工考核. 2.在本工种初级工岗位上工作满
5 年;
或工龄满
10 年且已 取得本工种初级工资格,可申报本工种中级工考核.具有大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须提供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学历认证证明,党校、军队院校本科同等有效学历视同) ,可直 接申报所从事工种的中级工考核. 3.在本工种中级工岗位上工作满
5 年;
或工龄满
20 年且已 取得本工种中级工资格,可申报本工种高级工考核. 4.在本工种高级工岗位上工作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