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7-15 |
1 - 临政发〔2015〕15 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 做好
2014 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 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 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 院校: 为切实做好我市
2014 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根据《山东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 (省政府令第
287 号)和《山 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14 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文件 -
2 - (鲁政发〔2015〕7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对象 凡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接收安置条件的以下退役士兵,由各 级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安置:
(一)接收安置对象 1.
义务兵. 服现役满
2 年未被选取为士官退出现役的;
由 于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服现役超过
2 年安排退出现役的;
服 现役未满
2 年因政治、身体等原因需要提前退出现役的按有关 规定执行. 2. 士官.服现役满
8 年、16 年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退 出现役的,服现役满
5 年、12 年因编制限制退出现役的;
超过 本岗位规定最高服役年限退出现役的,因国家和军队建设需要 退出现役的,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以及 因现实表现、工作能力、身体状况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服役退出 现役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安排退出现役的按有关 规定执行.
(二)政府安排工作对象
2014 年冬季退出现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且未选择自主就 业安置的,由政府安排工作: 1. 士官服现役满
12 年的;
2. 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 等功以上奖励的;
3. 因战致残被评定为
5 级至
8 级残疾等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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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 是烈士子女的.
2011 年11 月1日前入伍、2014 年冬季退出现役的士官符 合下列条件,退役时未选择自主就业安置的,可以选择由政府 安排工作或自谋职业的方式安置: 1. 服现役满
10 年、11 年符合全程退役条件的士官;
2. 服现役满上士军衔规定年限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 的士官;
3. 因公致残被评定为
5 级至
8 级残疾等级的士官;
4. 从城镇 (非农业户口) 青年中征集入伍或者从高校在校 大学生中征集入伍(不复学)且服役期间被选取为士官的.
二、扎实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山东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 . 《山东 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的制定实施,是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 置条例》的重要举措,对于适应我省退役士兵安置新形势,推 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退役士兵安置质量,具 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 《办法》 精神, 掌握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注重从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配套细化安置政策与机制、提 升退役士兵安置质量等环节入手,抓好各项政策落实,全面提 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水平.
(二)大力推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 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 《山东省退 役士兵安置办法》等要求,高度重视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免 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国家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