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9-07-15 |
引言.3 2. 公众参与活动的结果
5 就专责小组提出事项收集到的意见.7 (a) 关灯规定的适用围t.7 (b) 应获豁免围.9 (c) 适合的预调时间.11 (d) 实施方式
12 (e) 具能源效益的照明设备.15 公众参与活动收集到的其他意见
15 3. 建议.17 多管齐下的方法.17 (a) 《约章》 计划.18 (b) 推广良好作业.22 (c) 对良好企业公民作出肯定.23 (d) 公众教育及宣传运动.23 (e) 日后的监察工作
23 (f) 定期向环境谘询委员会提交报告.24 回应对照明区域系统及其他参数的意见
24 4. 总结.26 5. 附件
27 3 1. 为应对市民对户外灯光装置可能 造成的光滋扰和能源浪费问题的关 注,环境局在2011年8月成立户外 灯光专责小组 (专责小组) , 就处理 户外灯光造成的光滋扰和能源浪费 问题,向政府建议适当的策略和措 施.专责小组成员来自社会不同界 别,包括专业团体、相关业界 、学术 界和环保团体.专责小组的成员名 单及职权围载於附件A. 2. 专责小组的研究集中以下方面 : (a) 光滋扰:户外灯光对附近居民造成 的滋扰.滋扰一般是由於强烈甚或 闪动的灯光、长时间操作的灯光, 以及易受灯光影响人士因接近光源 而引致的滋扰 ;
及(b) 能源浪费:成因包括光度太强、使 用低效能的灯光装置及操作时间 长. 3. 专责小组详细研究海外规管制度所 采用的技术标准和参数以及实施 方式,以解决户外灯光引致的能源 浪费和滋扰问题.除了审阅相关文 件和在会议上进行讨论外,专责小 1: 引言 组亦有视察户外灯光投诉较多的地 区 ,包括铜锣湾、旺角、尖沙咀及湾 仔, 以评估海外规管制度的相关标 准及参数是否适用於香港. 4. 专责小组在详细研究及讨论各项与 规管户外灯光有关的技术事宜后得 出结论 , 认为在预调时间后要求关掉 影响户外环境的装饰、 宣传或广告用 途的灯光 , 不论灯光装置是在室内或 室外, 会是适合香港的可行办法.此 方案较直接及易於实行 , 应可大大纾 缓居民可能受到的光滋扰问题和减 少能源浪费 .若预调时间能配合商户 的运作需要 , 对一般商业运作应不会 有太大影响.专责小组认为 ,关灯规 定一方面可保留香港的迷人夜景 , 另 一方面能减低户外灯光对日常生活造 成的不良影响 , 在两者之间取得适当 平衡. 5. 专责小组理解户外灯光是一个复杂 的问题 ,往往引发社会不同界别的广 泛回应.专责小组希望在提出最后建 议前 , 先了解及评估关灯规定对持份 者及公众的影响.有见及此 ,专责小
4 组在2013年8月至11月举办公众参与 活动 , 邀请各界就以下有关拟议关灯 规定的事宜提出意见 : (a) 关灯规定的适用围 ― (i) 对户外环境有影响的装饰、 宣传或广告用途的灯光 (例 如店m招牌、影视幕墙及建 筑物外墙照明) ,不论灯光 装置是在室内或室外 ;
(ii) 不包括有保安、安全或运作 需要的灯光,例如道路/街 道照明设施、机场和货柜 港、建筑地盘以及正进行大 型装修工程的楼宇等的照 明设施;
(b) 应获豁免的灯光装置,初步建 议包括 (i) 在预调时间后继续营业的 店m的m面招牌;
(ii) 在圣诞节、元旦和农历新 年法定假期之前两天的晚 上M清晨,豁免装饰灯饰 (静态和动态) , 直至假期 翌日早上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