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2019-07-15
劳工处就业中心 1.

求职登记 ? 就业中心的登记手续十分简便.求职人士登记时,只需出示有效的身分证明文件,及交 回填妥的登记表.如求职人士并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请带备有效的证明文件以证明可以 在香港合法受雇,例如单程证/签证身分书或护照. ? 登记有效期为三个月.登记有效期届满后,如欲办理续期手续,请亲临任何一间就业中 心/招聘中心或致电电话就业服务中心(热线:2969 0888). ? 求职人士亦可于「互动就业服务」网站(www.jobs.gov.hk) 进行网上登记及更新登记资料. 2. 就业转介服务 ? 就业中心以派筹方式安排就业转介服务.派筹时间为逢星期一至五上午

9 时至中午

12 时35 分;

下午时

2 时至

5 时15 分;

及星期六上午

9 时至

11 时45 分.先到先得,派完即止. ? 就业中心于午膳时间(下午

1 时至

2 时)会暂停提供就业转介服务. ? 求职人士可从空缺展示版、空缺资料册或「工易」空缺搜寻终端机选择适合自己的职 位空缺.如有关私营机构空缺的雇主已公开其联络方法,求职人士可直接联络雇主应征, 无须在就业中心登记及取筹. ? 求职人士亦可透过「互动就业服务」网站或其手机应用程式浏览职位空缺资料.经网上 登记的求职人士更可选择「新工速递」功能,以电邮收取最新空缺资讯. ? 如空缺资料上没有刊登雇主的联络方法,求职人士可记下空缺编号及职位名称,经就业 中心职员代为联络雇主作出就业转介. ? 根据本处的服务承诺,中心职员会在约定时间起三十分钟内为求职人士提供服务.如果 求职人士未能依时出席,可能需要重新预约.为免耽误时间,敬请准时. ? 已登记的求职人士亦可致电电话就业服务中心(热线:2969 0888),安排就业转介(只适用 于私营机构空缺). 3. 就业咨询服务 ? 求职人士可以与就业主任会面,倾谈其就业需要;

索取就业市场和培训/再培训课程的资 讯;

及/或进行职业志向评估等. 4. 政府非公务员合约职位空缺 ? 申请政 府非公务员职位空缺的求职人士,可 按招聘广告所述方法,直 接向招聘部门递交申请表.?除本处「互动就业服务」网站及就业中心刊登的招聘广告外,求职人士亦可浏览公务员事务局网页(www.csb.gov.hk) [招聘事宜?政 府职位空缺]或 留意招聘部门透过报章等途径刊登的招聘广告.5. 本处会不断复核及更新职位空缺资料.由于雇主可循不同途径招聘雇员,职位空缺有可 能会随时被填补.如求职人士在联络雇主时得悉空缺已被填补,请尽快通知中心职员,以 便本处更新空缺资料. 6. 劳工处并无授权或委托任何非本处职员的人士代作就业转介或其他就业安排.如有非本 处职员的人士向求职人士推介空缺或作出就业转介,请提高警觉,并立即通知中心职员. 7. 为免堕入求职陷阱,在面试时应注意聘用条件,了解职位的工作范围及要求,并留意工 作环境.此外,请特别留意工作性质及内容会否抵触现行法例,切勿因急于求职而接受聘 用从事非法工作. 8. 如果求职人士在面试时,雇主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或所提供的雇佣条件与本处登记的资 料不符,请尽快与就业中心职员联络,以便作出跟进. 9. 如果求职人士对就业中心张贴的空缺资料、告示或刊物等有任何疑问,请与中心职员联 络,本处乐意提供协助. 10. 劳工处提供的就业服务完全免费.如对就业中心的服务有任何意见,请与中心经理联络. 个人资料用途声明 收集资料的目的 劳工处就业科从求职登记表格及就业转介后的雇主回复所获得你的个人资料(包括经本处转 介后获聘的职位、上班日期及薪金),会用于替你进行就业转介、跟进转介结果或提供相关服 务.向本科提供个人资料是属自愿性质,但如你未能提供足够资料,本科可能无法为你提供 就业服务.如你于求职登记表格第一项内表示「同意接收有关职位空缺、招聘活动及就业服 务的资讯」,本科将使用你的姓名、联络电话、传真号码、电邮和通讯地址向你提供有关资 讯.如你日后不希望收到本科的资讯,请与本就业/招聘中心/就业一站经理联络,我们会于处 理你的指示后停止使用你的个人资料作上述用途. 资料的转移 本科为你安排就业转介或有关就业服务时,可能会向雇主或有关机构提供上述资料.另外, 上述资料亦可能会被转交本处其他科别用作执行由本处负责的法例. 为协助你找寻工作,如你于求职登记表格第一项内表示同意让本处透过互联网刊登你的资料, 本科会透过互联网刊登你寻找工作的有关资料,例如你的学历、工作经验及欲寻找的工作等, 让雇主挑选适合的求职者参加面试.不过,为保障你的私隐,本科不会在互联网上刊登你的 个人资料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地址或电子邮箱地址. 查询 你有权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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