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9-07-15 |
18 周岁计算.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 年10 月15 日――7各区、 经济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相关企业: 根据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2018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 工作的通知》 (财行 〔2018〕 91号) , 依据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财 政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修订稿) 的通知》 (京商务财务字 〔2018〕 23号) 、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财 政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促进北京市服务外包发展实 施方案〉 的通知》 (京商务财务字 〔2018〕 26号) 、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 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试点地区及示范 城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的通知》 (京商务财务字 〔2018〕
27 号) 和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外经贸发 展资金支持北京市服务贸易境外拓展实施方案〉 的通知》 (京商务财 务字 〔2018〕 28号) , 现将2018年度我市服务贸易及服务外包专项资 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关于
2018 年度服务贸易及服务外包 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商务函字 〔2018〕
1084 号――8
一、 支持内容:
(一) 促进服务外包发展.重点对国际资质认证、 新录用人员 补助、 培训机构培训后补助、 服务外包业务贴息、 创新研发和在职 人员专业资格认证等
6 项内容予以支持.
(二) 支持试点地区及示范城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对服务外 包公共服务平台、 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 促进新兴服务出口和 鼓励重点服务进口等
4 项内容予以支持.
(三) 支持服务贸易境外拓展.对服务贸易出口贴息、 鼓励会 计事务所参与国际竞争等
2 项内容予以支持.
二、 申报材料:
(一) 申请 支持内容
(一) 的单位, 请参照 《2018年度促进服务外 包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附件1) 执行.
(二) 申请 支持内容
(二) 的单位,请参照《2018年度支持 试点地区及示范城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附件 2)执行.
(三) 申请 支持内容
(三) 的单位, 请参照 《2018年度支持服务贸 易境外拓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附件3) 执行.
(四) 相关附件及附表请从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官方网站通知公告 栏下载.
三、 申报要求:
(一) 各项目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 准确、 完整.对 于伪造相关材料, 提供虚假发票和虚假材料的项目申报单位, 取――9消其当年申报资格, 且三年内不得申报专项资金支持.
(二) 各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应积极组织项目申 报, 切实做好指导与审核, 严格把关, 按照规定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三)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于2018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 (含电 子版) 一式两份报辖区商务主管部门;
各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完 成初审后, 请于11月5日前将初审汇总情况、 企业申报材料各1份 (含 电子版) 报市商务委.市商务委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项目审核, 对审核 通过的项目, 在市商务委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 公示 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联系人: 促进服务外包发展: 许鑫 于新成;
电话: 87211755/1757
邮箱: [email protected] 服务贸易创新及境外拓展: 李倩 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