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7-15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已 于2019 年7月8日届满,公司于
2019 年7月2日披露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公告》 (2019-047) .根据《公司法》 、 《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 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应按照程序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公司于
2019 年7年12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 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
1、提名丰华、丰岳、丰其云、陆均林、陈丽丽、孙玲玲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夏瑛、刘建斌、费忠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 、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 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查,充分了解候选人教育背景、 职业经验和专业素养等情况后,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不得任职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进入者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情形,独立董事不存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董事会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 选人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条件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候选人的 提名,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董事
2 名,任期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职工代表监事
1 名,任期与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1、股东代表监事 公司于
2019 年7月12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严华锋和苏彬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2、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
2019 年7月12 日在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 大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大会同意选举马文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 表监事, 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 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 、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