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15 |
3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
八、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
31 号综合楼
12 栋(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 第十间铺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 年8月19 日15 时00 分至
15 时30 分(北京时间) 十
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6 年8月19 日15 时30 分(北京时间) 十
二、开标评标地点: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
31 号综合楼
12 栋(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 十间铺 十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a.采购人名称:廉江市横山镇人民政府 b.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9-3611999 传真:0759-3613199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
31 号综合楼
12 栋(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十间铺 邮编:524036 廉江市横山镇人民政府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 年7月项目名称:廉江市横山镇人民政府采购横山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EGD-CT16462
4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合格的投标人 详见《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第六点内容. 关于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必须满足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货物及技术服务能力 6.2 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项目现场:用户指定地址.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答疑会 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采购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5 日 投标文件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投标文件由自查表、商务技术文件、经济文件三部分组成,合编成一本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捌份,其中,一份正本,七份副本;
2.唱标信封一份;
3.电子文件一份.
11 投标样板 无12.5 投标报价 本采购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1,490,364.82 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壹佰 肆拾玖万零叁佰陆拾肆元捌角贰分 ) 13.2 证明投标人的合 格性的证明文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在有效期内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税务登记证》 、 《组织机 构代码证》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新版证照) ;
2) 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3) 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
4)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110,000.00 元 (大写: 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 ;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6 年8月17 日下午
5 时00 分 (北京时间) (以银行收到为准,汇错账号作废标处理) . 3.投标保证金方式:以银行转账、电汇. (请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湛江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7599
0001 8510
706 项目名称:廉江市横山镇人民政府采购横山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EGD-CT16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