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2019-07-15
公告编号:2019-006

1 证券代码:400044 证券简称:哈慈

3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哈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涉及刑事案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近日,哈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慈股份"或"公司") 关注到部分媒体就公司董事长李东涛涉刑事案件的报道, 并在得知后 及时进行了核实. 根据黑龙江省林口县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 "法院" ) 于2018 年12 月21 日作出的(2018)黑1025 刑初

97 号《刑事判决 书》 ,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情简介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8 年4月,龙电集团黑龙江蓝筹经济贸易 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蓝筹公司) 因需要交纳房租、 水电费等共计 166, 370.72 元人民币,人事行政负责人张某向该公司总经理被告人李东 涛申请该笔资金. 李东涛借向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徐某申请该笔资金 之机,申请 250,000 元人民币.徐某同意后,安排司机王某

1 给李东 涛司机祝某汇款 250,000 元人民币.资金到账后,李东涛安排祝某 将其中的 166,500 元人民币转给蓝筹公司出纳员郭某,用于处理张 某申请的相关费用,并指使祝某用余款中的 64,050 元兑换

1 万美 元,拟用于其个人出国旅游、探亲使用. "

二、判决结果 法院判定: "1.李东涛犯职务侵占罪,免于刑事处罚;

2.在案扣 押款项

1 万美金(折合人民币 68,327.50 元)退还受害单位龙电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6

2 黑龙江蓝筹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三、对董事长任职资格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侵 占财产被判处刑罚,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 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李东涛犯职务侵占罪,但免于 刑事处罚,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规定的禁 止担任董事及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的情形.因公司未收到立案通知、 判决书等法律文书,未能及时得知并进行披露.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 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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