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15 |
一、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收购上海贝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独 立意见 公司在对上海贝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西生物")进行审计、 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6,000 万元收购 樟树市诺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黄桂民、周季余、黄波持所持有的贝西 生物 100%的股权.
收购完成后,贝西生物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收购 贝西生物是公司进入生命科学领域的关键一步,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 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新的动力.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同时,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 、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 超募资金使用 (修订) 》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超募资金的使用方案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并 将超募资金使用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收购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0%股权及 对其增资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对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测检测")进行审计、 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800 万元收购项 厚生和张福治所持有的国测检测 40%的股权,其中向项厚生支付现金 1,400 万元 购买其持有的国测检测 20%股权,向张福治支付现金 1,400 万元购买其持有的国 测检测 20%股权.同时,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对国测检测增资 1,571.4286 万元. 股权收购及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国测检测 51%的股权.通过并购国测检 测, 公司将产业链延伸至独立第三方检测领域, 与公司现有的分析测试仪器产业、 环保治理及营运产业形成良好互动.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公司整体竞 争力.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同时,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 、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 超募资金使用 (修订) 》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超募资金的使用方案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并 将超募资金使用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丹云 汪年俊 曾庆生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