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16

本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 码:2018-371423-33-03-055168,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 根据《山东省德州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可知,庆云县共有

2 处生态保护红线区, 分别为:德州市庆云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14-B1-07)、德州市庆云县防 风固沙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区(SD-14-B3-01),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1庆云县生态保护红线区 保护对象 范围 德州市庆云县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区 东至杨习武村,西至小侯,南至山东天庆化工 有限公司,北至小徐村 德州市庆云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坡许村南部,刘贵村、玉皇村北部 本项目位于德州市庆云县渤海东路

1777 号东南,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德州市庆云 县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区大于 1km,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本项目与生态红线 位置关系具体情况见附图. (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周围大 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经预测,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满 足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不影响庆云县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建项 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租赁已建成的厂房.项目用水依托厂区市政供水提供;

生产用电依托厂区 市政供电提供.本项目整体资源消耗不大,不会对当地的资源供应产生明显的影响, 不会触及当地资源分配的上线,能够满足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4)与德政字[2017]34 号文的符合性分析 德州市人民政府为了加强区域内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于2017 年5月发布了《关 于印发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的通知》,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

3 - 表2项目与德政字[2017]34 号文符合情况分析表 序号《关于印发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的通知》 具体要求 工程情况 符合性

1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 改建、 扩建与供水设施 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 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内. 符合

2 自然保护区、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 脆弱区等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

不符合生态 红线管理要求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 区、 风景名胜区、生态功 能保护区、 生态敏感与脆 弱区等环境敏感区. 符合

3 以下

9 类项目未按规定进入专业园区、 园区未开展规划 环评或不符合经济开发区、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各类专 业园区发展规划及园区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 审批:1 化工石化项目;

2 纺织印染项目;

3 制浆造纸 项目;

4 制药项目;

5 有色金属冶炼项目;

6 铅蓄电池 制造项目;

7 皮革鞣制项目;

8 电镀项目;

9 废弃电器 电子产品项目. 本项目为金属结构制造 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 符合

4 禽畜养殖禁养区内的养殖场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畜禽养殖. 符合

5 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 目. 本项目不属于淘汰、 限制 类,符合产业政策.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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