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6 |
44 号《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 决定(生态环境部第
1 号令,2018 年4月28 日),项目属于分类管理目录中的 十
八、橡 胶和塑料制品业 中的
47、塑料制品加工制造 中的 其他 类别,不涉及人造革、发泡胶等 有毒原材料;
不涉及再生塑料原料;
无电镀及喷漆工艺,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类型定为报 告表. 受杭州中强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对拟建场地周围环境进行了现场踏勘、调 查和监测,并在建设项目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进行了项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并依据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及浙江省环保厅颁发的《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编制了本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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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4 年4月24 日修订通过,自2015 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2月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根据
2017 年6月27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5 年8月29 日修订通过, 自2016 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12 月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作出修 改;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于2015 年4月24 日中华人民共和 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修改,自2015 年4月24 日施 行);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682 号令,自2017 年10 月1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修订)》,2012.2.29;
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 2017.9.1 施行;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 环境部第
1 号令,2018 年4月28 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 号,2008.8.29 通过,2009.1.1 施行;
10、《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三五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国发〔2016〕74 号,2017.1.5;
11、《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三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 号). 1.2.2 地方法规
1、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根据
2018 年1月22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64 号公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的决定》第 二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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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2016.5.27 修订通过,2016.7.1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