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9-07-16 |
2013 年第
21 号令)和江苏省政府发布的《江 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苏政办发[2013]9 号)及关于修改《江苏 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部分修改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 业[2013]183 号)以及《淮安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7 年版) 》中的相关规定 要求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五、选址、规划相符性 项目位于金湖县建设西路
401 号, 该地块属于金湖县戴楼镇工业集中区 (北园) , 项目选址交通便利、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齐全,根据金湖县戴楼镇工业集中区总体 规划,项目所在地为规划的工业用地,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规划,项目选址合
9 理可行,金湖县戴楼镇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详见附图四. 金湖县戴楼镇工业集中区分南园和北园,北园四至范围为:南至金湖西路,东 至宁淮东线,西至丰收河,北至规划中的上湾西路,规划用地面积 4.7259km2 ;
南园 四至范围为:西起 S332 省道,东至红岭七组,北接 S332 省道,南至红岭四组,规 划用地面积为 2.672km2 ,规划总面积 7.3979 km2 .规划的期限为 2015~2030 年,其 中近期:2015~2020 年;
远期:2021~2030 年.产业定位:①北园:机械加工、仪表 线缆、新材料及农副产品加工和塑胶制品业;
②南园:大力培育发展机械加工、铸 锻和新型建材.本项目位于金湖县戴楼镇工业集中区北园,项目属于机械加工项目, 满足北园的产业定位.
六、土地政策符合性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通知 中规定,凡列入《限制用地项 目目录(2012 年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第一至第十类的建设项 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 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凡列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第十一至第十 四类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 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 , 凡采用命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 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经核查,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文本中限批或禁批的范围.
七、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1)生态红线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苏政发[2013]113 号)中淮安市金湖县 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与北侧最近的入江水道 (金湖县) 清水通道维护区距离约 1850m, 本项目不位于金湖县生态红线区域,满足《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苏政发
10 [2013]113 号)要求.建设项目与金湖县生态红线位置关系详见附图五.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江苏国泰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 ( (2018) 国泰监测.江 (委) 字第 (03104) 号) ,项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好,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日均值、年均值均达到《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有超标现象,超标情况一 般出现在有风沙、扬尘或阴霾天气;
项目纳污河流利农河水质良好,其水质指标均 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标准,水质状况良好.项目所 在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项目在金湖县建设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