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6 |
200 万元 建设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废机油滤芯、 废油漆桶、 废机油桶的收集和贮存 项目,对南通地区及周边汽车修理厂、4S 店等废矿物油、废机油滤芯、废油漆桶、废机 油桶进行回收、贮存,以解决南通地区及周边废矿物油、废机油滤芯、废油漆桶、废机油 桶等收集回收难的问题.拟建项目已于
2019 年1月9日在如东县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 代码:2019-320623-59-03-501260,备案证号:东行审投[2019]4 号(根据企业情况,项目 名称与备案不相符,企业正积极修改中.).根据企业情况,备案中废铅蓄电池的收集和 贮存,企业放于二期项目建设,本次环评不予评价. 本项目租用南通市如东县新店镇汤园人民路
66 号的部分空置厂房, 占地面积约
3 亩, 并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订)要求实施改造, 废矿物油、废机油滤芯、废油漆桶、废机油桶收集一定量后定期统一转运,交由危险废物 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预计年收集贮存废矿物油
25000 吨(危废代码:HW08/900-199-
08、 HW08/900-214-08),废机油滤芯
6000 吨,废油漆桶、废机油桶
6170 吨(危废代码: HW49/900-041-49),项目本身不进行废物的再生利用处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10 月1日起施行) 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设过程中或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 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 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
44 号,2017 年9月1日起施行)及其修改单(2018 年,生态环境部
1 号令),本项目属于本项目属于 三十 四:环境治理业 中
100、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中 其他 ,应该编 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南通铭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南通国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环评工作组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资料收集,在工
3 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1.1.2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南通铭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新店镇汤园人民路
66 号,项目 北侧为空地,南侧为新白线,厂界以南约 10.5 米为
1 户散户,西侧为如东县汤元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东侧为江海河,隔河为南通天娇锌业有限公司.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500m 周边土地利用状况见附图
2 1.1.3 产业政策及规划相容性分析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对照(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订)》、(2)《江苏省工 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2013 修订)以及(3)江苏省工业和信息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2013 年修订)和《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 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2、与危险废物回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对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废润滑油回收与 再生利用技术导则》(GB/T17145-1997)及《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HJ607-2011)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 1-
1、1-
2、1-3. 表1-1 项目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符性分析表 指标设置 规范要求 项目情况 相符性 选址 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