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9-07-16 |
2018 年8月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认真 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仔细阅读了董事会提 交的有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报告 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 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现了多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以及违规担保, 公司违规担保和合规担保均有部分出现了债务违约且 导致相应诉讼.公司应当积极清理违规担保并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确保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严控担保风险,避免出现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安徽 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银 行授信提供的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 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 鉴于此,我们同意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资料
三、关于以德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为其项目建设方提供 质押的独立意见 为加快推进德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建设,争取项目早日建成运营, 实现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公司、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工 程项目承包合同》 (以下简称"承包合同" ) ,由中环环保承包实施项目施工,为 确保中环环保《承包合同》项下享有的对德江电力的合同权利,盛运环保将其持 有的德江电力全部股权 7,950 万元股权出质给中环环保. 我们认为上述合作能够 加快德江项目建设,早日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鉴于此, 我们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德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为 中环环保为德江项目建设提供质押担保. (下接签字页)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资料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安宁 韦文金 范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