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6 |
1 间 成品仓库 45m2
1 间 公辅 工程 给水 自来水 1435t/a 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应 排水 生活污水 1140t/a 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 理厂 雨水 / 接入市政雨水管网 供电 约10 万千瓦时/年 由园区供电站供电 环保工程 废水处理 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园 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依托租赁厂区的
1 个总接管口达 标接管 噪声治理 降噪≥25dB 减振、隔声、衰减 废气治理 CNC 工段产生废气采用油雾净化装置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固废治理 一般固废仓库 10m2 ,危废仓库 5m2 防渗防腐、安全暂存、零排放 注:依托出租方的供电工程、供水工程、通风井、消防栓等工程,但本项目租赁厂房的用水、用电、 排水均能单独计量.
5、项目选址及平面布置 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兴浦路
200 号, 位于联东 U 谷工业园区双创中心厂区内东北 部,厂区北侧为万国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东侧隔利胜路为福斯流体控制苏州有限公司, 南侧为日立化成工业公司,西侧隔兴浦路为东京滤器有限公司. 搬迁后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兴浦路
200 号,占地面积为
1054 平方米,建筑面积
1942 平方米,租赁 6#厂房(总计
5 层)的第
一、二层,其中一层主要为车间,二层为 车间、办公和仓库.
5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1;
项目周围环境状况见附图 2;
项目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 3.
6、与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及规划相符性 1)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C3525 模具制造,为内 资企业;
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及《江苏省工 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2013 年修订)》,不属于其中的鼓励 类、限制类及禁止类;
查阅《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的通知》(苏府 [2007]129 号),不属于其中所列鼓励、禁止、限制和淘汰类项目,本项目属于允许类, 符合当地产业政策. 对照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 和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导向要 求. 2)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兴浦路
200 号,项目地用地性质根据
2017 年8月经苏 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审批的规划批准书中属于:M 工业工地;
项目地周围交通便 利,环境优良,配套设施齐全;
项目符合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宥安骏公 司主要从事模具制造,与苏州工业园区发展方向相符.
7、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等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距离太湖最近直线距离约 23km,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苏政办 发[2012]221 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 ,本 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内. 本项目不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生产废水,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 年)管理要求;
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修订)中第四十三条中
(一)新建、改建、搬迁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 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禁止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 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向水体 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 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