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09-21 |
2015 年10 月16 日发布
2015 年10 月16 日实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前言本规则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版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质量认证中 心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参与起草单位:重庆市电子电器商品质量监督检测站、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 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中 认英泰(苏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华南实验室、中认(沈阳)北方实验室有限公司、工 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中国赛宝实验室、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产品 检测技术中心、浙江立德产品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产品检测中心、深圳出入境检验检 疫局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 技术中心、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浙江省质量检测科学研究院、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深圳 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山东省产品质量检测研究院、北京中认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出入境检验检 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宁波市产 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宁波中 盛产品检测公司、苏州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安徽中认倍佳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徐忻、张文、李滟、李道平、何曙、宣萍、吕惠政、杨宗辉、王攀、赵敏 CQC15-448103-201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第1页共6页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包括以下产品种类: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
电风扇;
空调器;
家 用电动洗衣机;
电热水器;
室内加热器;
真空吸尘器;
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
电熨斗;
电磁灶;
电烤箱(便 携式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烹调器具);
电动食品加工器具(食品加工机(厨房机械));
微波 炉;
电灶、灶台、烤炉和类似器具(驻立式电烤箱、固定式烤架及类似烹调器具);
吸油烟机;
液体加热器 和冷热饮水机;
电饭锅. 2. 认证模式 认证模式为:产品检验+获证后监督 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 a. 认证的申请;
b. 产品检验;
c.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d. 获证后的监督;
3.认证申请 3.1 认证单元划分 单元划分原则与认证产品所对应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单元划分原则(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家用 及类似用途设备 第4章)保持一致,. 3.2 申请认证提交资料 3.2.1 申请资料 正式申请书(网络填写申请书后打印或下载空白申请书填写). 3.2.2 证明资料 a. 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的注册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首次申请时);
b. 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还须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c. 获得 3C 认证(必要时提供 3C 证书);
d. 最近一次的型式试验报告封面;
e. 其他需要的文件. 3.2.3 提供与产品有关的资料 a. 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b.其他需要的文件. 4.产品检验 4.1 样品 4.1.1 送样原则 CQC 从申请认证单元中选取代表性样品进行产品检验.必要时,增加样品补充差异试验. 4.1.2 样品数量 申请人按 CQC 的要求送样,并对样品负责.同一单元中主检型号
1 台,覆盖型号各
1 台. 4.1.3 样品及资料处置 检验结束并出具检验报告后,有关检验记录和相关资料由检测机构保存,样品按 CQC 有关要求处置. 4.2 产品检验 4.2.1 依据标准 CQC15-448103-201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第2页共6页1)GB4343.1-2009《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2)GB4343.2-2009《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2部分:抗扰度 产品类标准》 3) GB17625.1-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4) GB17625.2-2007《电磁兼容 限值 对每相额定电流≤16A 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电压供电系统 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 5) GB 4824-2013《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 4.2.2 检验项目及要求 表1检验项目及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项目名称 检验要求 依据标准
1 家用电冰箱和食品 冷冻箱 电磁兼容 电磁兼容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GB4343.2-2009 GB17625.2-2007
2 电风扇 电磁兼容 电磁兼容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GB4343.2-2009 GB17625.2-2007
3 空调器 电磁兼容 电磁兼容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GB4343.2-2009 GB17625.2-2007
4 家用电动洗衣机 电磁兼容 电磁兼容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GB4343.2-2009 GB17625.2-2007
5 真空吸尘器 电磁兼容 电磁兼容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GB4343.2-2009 GB17625.2-2007
6 皮肤和毛发护理器 具 电磁兼容 电磁兼容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GB4343.2-2009 GB17625.2-2007
7 电熨斗 电磁兼容 电磁兼容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GB4343.2-2009 GB17625.2-2007
8 电饭锅 电磁兼容 电磁兼容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GB4343.2-2009 GB17625.2-2007
9 电热水器 电磁兼容 电磁兼容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GB4343.1-2009 GB4343.2-2009 GB17625.1-2012 GB17625.2-2007
10 室内加热器 电磁兼容 电磁兼容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GB4343.1-2009 GB4343.2-2009 GB17625.1-2012 GB17625.2-2007
11 电烤箱(便携式 烤架、面包片烘烤 器及类似烹调器 具) 电磁兼容 电磁兼容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GB4343.1-2009 GB4343.2-2009 GB17625.1-2012 GB17625.2-2007 CQC15-448103-201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第3页共6页12 电动食品加工器 具(食品加工机 (厨房机械)) 电磁兼容 电磁兼容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GB4343.1-2009 GB4343.2-2009 GB17625.1-2012 GB17625.2-2007
13 吸油烟机 电磁兼容 电磁兼容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GB4343.1-2009 GB4343.2-2009 GB17625.1-2012 GB17625.2-2007
14 液体加热器和冷热 饮水机 电磁兼容 电磁兼容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GB4343.1-2009 GB4343.2-2009 GB17625.1-2012 GB17625.2-2007
15 微波炉 电磁兼容 电磁兼容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GB4824-2013 GB4343.2-2009 GB17625.1-2012 GB17625.2-2007
16 电磁灶 电磁兼容 电磁兼容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GB4824-2013 GB4343.2-2009 GB17625.1-2012 GB17625.2-2007
17 电灶、灶台、烤 炉和类似器具(驻 立式电烤箱、固定 式烤架及类似烹调 器具) 电磁兼容 电磁兼容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GB4824-2013 GB4343.2-2009 GB17625.1-2012 GB17625.2-2007 注:申请本认证的产品,必须已经获得 CCC 强制认证证书,且证书有效. 4.2.3 检验时限及检验报告 一般为
30 个工作日,从收到样品和检测费用算起.因检测项目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和重新检验的时间 不计算在内.由CQC 指定的检测机构对样品进行检验,并按规定格式出具检验报告.认证批准后,检测机构 负责给申请人提供检验报告. 4.2.4 判定 样品检验符合 4.2.2 表1的要求,则判定产品检验合格.若任何
1 项不符合 4.2.2 表1要求时,则判定 包含此不符合项的产品认证检验不合格.产品检验不合格时,允许申请人进行整改;
整改应在认证机构规定 的期限内完成,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视为申请人放弃申请;
申请人也可主动终止申请. 4.3 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要求 关键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见附件
3 中EMC 关键件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