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9-07-16 |
(五)设区市和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非公 经济组织(不含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申报人员,其申报 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报市、县 同级政府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由各设区市(省管县)职称办汇总 ―4― 后统一报送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 的非公经济组织申报人员,其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 报送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报送材料时应一并提供《申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照片汇总表》、 《申报高级专业技 术资格人员联系方式汇总表》.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从今年起,同时进行网上申报,依托 江苏人才信息 港 中的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申报高级职称全面推行网 上申报.申报人员在互联网上登录 http://222.190.110.123:5501/zc 网址,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自助 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
3 份),建议采用手册 形式打印装订,封底应为 评审、登记备案情况 面.每份须按 内容要求签字盖章,与申报评审纸质材料一并上报.
(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A3 大小,一式三份,每份须盖所在单位公章.
(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四)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任职聘书 (聘文).
(五) 继续教育证书以及参加有关业务培训学习等有效证明 材料.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参加 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学时(72 学时/年),申报本年度高级职称, ―5― 累计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
360 学时.
(六) 单位或有关部门推荐材料以及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年 度考核材料.
(七)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技术工作总结.
(八)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相关论文著作以及体现本人专 业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有效证明材料.
(九) 免冠小
2 寸(40mm*30mm) 正面彩色近期照一张 (照 片背面请标注姓名、单位). 以上材料,除
(一)、
(二)、
(九)项以外,其他各项材 料均须装订成册,所需证书可提供复印件,原件须经所在地人社 职称主管部门或省直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确认盖章.
四、材料装订要求 为方便审核材料,避免申报材料遗失或漏审,提高申报材料 规范度和工作效率,除明确要求散装的申报材料外,其他成册申 报材料需按要求装订,说明如下:
(一)装订材料分为两分册 1. 第一分册: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技术工作总 结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 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任职聘书(聘文),继续教育证书 以及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学习的有效证明材料, 近三年专业技术人 员年度考核材料或有关部门审核推荐材料. 2. 第二分册: 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专业能力 ―6― 包括相关贡献(具体内容、所获经济和社会效益及相关省级或市 级部门证明材料);
制定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具体内容、所 获经济和社会效益及相关省级或市级部门证明材料);
组织重大 活动(具体活动内容,所获经济和社会效益及相关省级或市级部 门证明材料);
创新重要成果(具体内容、所获经济和社会效益 及相关省级或市级部门证明材料)等.以上专业能力要求若非个 人独立承担,应提供个人在项目中承担部分工作的证明材料. 业绩成果包括个人获奖证书(集体获奖证书,应提供个人在 项目中承担部分工作的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