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16 |
5、
10、13 款和第
16 和17 款规定所享 有之任何豁免权、除外责任或限制的情形下,承运人及/或船只的责任将在法律许可围内,依1990 年议定书所修正之雅典公约的相关条款与规定来决定,这些相关条款与条件包括: i) 根诺涔嫉
5 条,承运人对於金钱、可转让证券、金、银、银器、珠宝、饰品、艺术品或 其他贵重物品的损失或损坏概不负责,除非这类贵重物品经约定交由承运人保管.在此情况下, 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将不得超过
1990 年议定书第二条(3) 款修正的雅典公约第
8 条规定的限额. ii) 根
1990 年议定书第二条(2) 款所修正的雅典公约第
7 条规定,在任何情况下,承运人对於 乘客死亡或人身伤害的责任将不超得过每位乘客 175,000 SDR(特别提款权) . iii) 根
1990 年议定书第二条(3) 款所修正的雅典公约第
8 条规定,在任何情况下,承运人对每 位乘客随身行李损失或损坏的赔偿责任将不得超过每件行李 1,800 SDR,若损失或损坏的是行 李而非随身行李,则赔偿限额为每位旅客每件行李
2700 SDR,但需扣除
1990 年议定书第二条 (3) 款第
4 项所修正的雅典公约第
8 条(4)款规定的全部可扣除金额. iv) 第15 条与行李的损失或损坏索赔通知有关,及v) 第16 条规定索赔应於两年期限内提出,该规定将视同已充分并入本条款与细则和航行合约,而 且赔偿额不得超过当时规定的限额. b. 上述「SDR」代表国际货币基金会(IMF)在1969 年创设的国际一篮子货币.IMF 对特别提款权 (SDR)的定义如下: SDR 是IMF 在1969 年创立的一种国际准备资产,用以补充会员国现有的官方储备基金.SDR 将依会员国在 IMF 的配额,按比例进行分配.SDR 亦可做为 IMF 和部份其他国际组织的计算 单位.其价值以一篮子的主要国际货币为依. 如欲得知SDR 相当於多少美元,请登录IMF 网站:4http://www.imf.org/external/np/fin/rates/rms_sdrv.cfm 3. 航行合约和航费 a. 航行合约以本条款与细则为依贫,且承运人可随时修改,无需通知旅客. b. 航行合约仅在前几页中规定的航行期间内对指定的旅客有效,未经承运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c. 所有航行以订票时有客房供应为准.缴交订金 (或必要时全额付清) 之前将不会签订航行合约, 不论是否已发出订位确认书,但已付给旅行社的所有金钱将视同已付给承运人.未於付款期限 前支付该金额者,承运人将有权取消其订位,并依以下条款收取一定的取消订位费用. d. 已缴付的航费将在付款时视同已经完全赚取,若并未事先缴费,则於付款到期时或登船时视同 完全赚取,以先发生的日期为准.若旅客遗失船票或船票完全或部份未使用,承运人将不退费 给旅客,除本文、任何法令或其他政府规定中有明确的相反规定. e. 在预约航行和出航日期之间,如果汇率、燃油成本、船舶或承运人其他运营成本波动对承运人 造成了任何不利影响,承运人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收取一定金额的附加费用,而旅客应 在登船前交纳该笔费用. 4. 旅客的义务 a. 旅客应携带将旅行国家停靠港所规定的所有必要档,例如护照、签证、国籍证明、再入境许可 证、显示所有必要预防接种的体检证明.旅客有责任取得适当有效的旅行档.建议所有旅客与 其所在旅行社或相关政府机关联络,以确定必要的文件.若因旅客所持文件不当或不遵守相应 规定,旅客被处以的罚款,或承运人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将由(旅客所在客房)帐户及/或信 用卡支付. b. 旅客应在承运人规定的时间之前登船,若未规定登船时间,则最迟应於预定启航时间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