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16 |
600507 股票简称: 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 临2019-059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大特钢" )收到控股 股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 )的书面通知,根据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指导意见, 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 下:
1、方大钢铁
2019 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次 可交换债券" )于2019 年4月29 日完成发行.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采用股票担 保及信托形式,截至
2019 年6月17 日, "方大钢铁-中信建投证券-18 方钢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中共有方大特钢 A 股股票 240,000,000 股.
2、 方大钢铁拟将所持有的方大特钢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200,000 股作为补 充担保及信托财产并办理相关担保及信托登记, 以保障担保及信托财产价值不低 于本次可交换债券尚未偿还本息总额的 110%. 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6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