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17 |
120 万件塑料配件项目 建设单位 重庆中川智晨塑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陈荣 联系人 徐智明 联系电话
15826193503 邮政编码 / 通讯地址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 B 区马南大道
17 号 建设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 B 区马南大道
17 号 立项审批部门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2019-500116-29-03-0745
45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C2929 塑料零件及其 他塑料制品制造 总投资
600 万元 环保投资
19 万元 投资比例 3.
2% 占地面积
1400 m2 建筑面积 1400m2 评价经费 万元 年能耗情况 煤/万t电36 万kwh/a 油/t天然气 /万m3 用水情况(t/a) 分类年用水量 年新鲜用水量 年重复用水量 生产用水
115 115
0 生活用水 217.36 217.36
0 合计 332.4 332.4
0 工程内容及规模: 1.1 项目由来 重庆中川智晨塑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主要经营范围是生产、加工、 组装、销售:塑料制品,汽车、摩托车塑料零部件,电子产品塑料零部件.为发 展公司业务, 企业租赁鑫风骑工贸有限公司厂房新建 年产
120 万件塑料配件项 目 ,位于珞璜工业园.项目总占地面积 1400m2 ,建筑面积
1400 m2 ,其中生产 车间 1320m2 、办公区 80m2 .主要产品为汽车仪表台、汽车门板,建成后可年产 汽车仪表台
60 万件、汽车门板
60 万件.
2019 年05 月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予以了备案,项目编 码为 2019-500116-29-03-074545,备案证详见附件 1. 续表
1 -
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文 件的要求,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公司受重庆中 川智晨塑业有限公司委托, 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在接受 委托后, 公司立即组织了评价人员,对该项目建设区域及周边环境现状进行了实 地调查.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评价技术导则,对拟建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 响进行了分析、预测和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重庆中川智晨塑业有限公 司年产
120 万件塑料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1.2 总体构思 (1)拟建项目租赁鑫风骑工贸有限公司厂房及相关设施进行生产,施工期 仅为设备安装和调试,产生的污染物较少,因此,本次评价主要针对项目运营期 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价. (2)拟建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 则-大气环境》 (HJ2.2-2018),评价范围确定为确定预测范围以厂址为中心的边 长5km 的矩形范围内.《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指出 二级评价不需要进一步预测, 故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 行核算. (3)拟建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B,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 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应进行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可行性评 价. (4)拟建项目属于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 价技术导则地下水标准》附录 A,拟建项目为地下水项目类别 IV 类,因此可不 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5)拟建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的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 Q7.0 式中:SpH,j―pH值的指数,大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