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07-17
兴国县杨村石材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第1页共19 页

一、基本 情况及监测标准建设项目名称 兴国县杨村石材加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兴国县杨村石材加工厂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建设地址 赣州市兴国县鼎龙乡杨村村 主要产品名称 碎石 设计生产能力 年加工、销售碎石 4.

2 万吨 实际生产能力 年加工、销售碎石 4.2 万吨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18 年12 月 运行时间

2015 年5月调试时间

2014 年12 月至

2015 年4月现场监测时间

2019 年04 月25 日至

26 日 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 兴国县环境 保护局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 位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兴国县杨村石材 加工厂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兴国县杨村石材加工厂 投资总概算

600 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24 万元 比例 4% 实际总概算

350 万元 实际环保投资

24 万元 比例 6.9%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2018 年1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十六次会议,2015 年8月29 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18 年12 月29 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修正)》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 部2018 年第9号公告) 兴国县杨村石材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第2页共19 页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标号、级别、限值 依据兴国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兴国县杨村石材加工厂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请示函》的复函(2018 年12 月14 日)及《兴国 县杨村石材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兴环评函 「2019」

2 号,本次验收监测评价标准如下:

1、废水排放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 标准,用于周边山林灌溉;

其标准限值见表 1. 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mg/L(pH 值无量纲) 污染物项目 pH 化学需 氧量 生化需 氧量 悬浮物 氨氮 排放限值 5.5-8.5

200 100

100 --

2、营运期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

其标准限值见表 2. 表2厂界噪声最大允许排放限值 单位:Leq[dB(A)] 类别时间标准值

2 类昼60 夜50

3、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其标准限值见表

3 . 表3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项目总悬浮颗粒物 排放浓度限值(mg/m

3 ) 1.0 监控点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4、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无总量控制. 兴国县杨村石材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第3页共19 页

二、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

16668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为

600 平方米, 项目新建

1 座原料及产 品堆场、生产直场区、办公及附属用房以及水、电、路、环保工程设施程、美化、绿化 等.具体建构筑物见下表. 项目主要土建规模 序号 项目 单位 厂区总指标 备注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