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9-07-17 |
1 ― 豫林产〔2018〕146 号 河南省林业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 关于开展省级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复审和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林业局: 按照《河南省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监测管理办法》 (豫林产〔2010〕171 号,以下简称《办法》 ) ,省林业厅将对现 有400 家省级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进行监测复审, 并开展新 的省级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和认定工作.
为做好监测复 审和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河南省林业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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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有重点龙头企业的监测复审工作
(一)复审对象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公布省级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 单的通知》 (豫林产〔2016〕213 号)公布的
400 家省级林业产 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被兼并或重组后的企业应重新申报) .
(二)复审程序 1.省级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含电 子文档) ,逐级上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林业主管部门 分别对所辖区内省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所报材料进行审核, 并组织 相关人员对企业进行实地察验,形成书面意见于
2018 年8月31 日前报省林业厅. 2.省林业厅根据企业的数据材料和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林业主管部门的书面推荐意见对省重点龙头企业的运行状况进 行分析,提出监测复审意见,通过省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评 审委员会进行审定.
(三)省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1.发展林业产业化经营的文字材料. 主要包括企业近
2 年发 展的基本情况、经济效益、主要特点、存在的困难及下一步发展 规划. 2.河南省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运营信息数据表(
2016、
2017 年及
2018 年上半年) . 3.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
2016、2017 年企业审计 报告复印件. 4.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无拖欠漏税证明, 开户银行提供的 资信证明. ―
3 ― 5.县或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供的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关 系的证明,确认企业带动基地、农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人)数 情况.跨地区带动基地的,由基地所在的上一级林业部门出具证 明. 6.更新后的企业简介、 照片资料及企业已经享受到的优惠政 策. 7.企业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四)更名企业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1.企业提出更名的申请报告, 要有企业更名原因和更名后是 否仍然符合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标准的详细说明. 2.更名后的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工商局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等证明企业已经更名的材 料复印件. 4.企业资产变动情况说明.
二、申报与认定工作 为推动我省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林业产业提质增效和转 型升级,助力打赢我省脱贫攻坚战,将优先培育壮大一批示范引 领作用好、带动农户增收致富能力强的木本油料、优质林果业等 新型林业企业.各地要依照《办法》及有关要求,组织符合条件 的林业企业开展申报工作.
(一) 新申报的林业企业必须达到 《办法》 规定的基本标准.
(二)各地应本着 宁缺勿滥、严格标准 的原则,将管理 经营规范、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能力 强的企业推荐上来.
(三)与建档立卡贫困户构建合理的扶贫利益联结机制,采―4―用股份合作、资产委托、订单帮扶、用工协议等多种形式,使贫 困人口参与林业企业发展,分享林业企业发展成果,提高贫困人 口自我发展能力,形成稳定、可持续的助贫途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