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9-07-17 |
2014 年10 月10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财金控(委派代表:李东旭) 出资额 16,000 万元 住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
18 号阳明国际中心
2 号楼 607-142 室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为投资、投资咨询. (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二、辅导机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开始辅导时间
3 辅导机构自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报送辅导备案材料后开 始辅导工作.
(二)辅导机构及辅导工作人员的组成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 东兴证券委派何金春、 毛豪列、 钟朗、 李鹏展、 王诗睿组成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 开展秦森园林首发上市相关的辅导工作.其中,何金春担任辅导小组组长,上述 人员均为东兴证券正式员工, 具备较为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专业的知识技 能和勤勉尽责的敬业精神, 辅导工作小组中何金春、 毛豪列和钟朗为保荐代表人.
(三)辅导内容 根据秦森园林的实际情况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辅导的主要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督促辅导对象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或培训,由辅导工作小组进行必 要的授课,确信其理解发行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 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督促辅导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 理基础,促进辅导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3、核查辅导对象在公司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 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 合有关规定.
4、督促辅导对象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 完整,对影响独立性的事项进行整改,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5、核查辅导对象是否按规定妥善解决了商标、专利、土地、房屋等法律权 属问题.
6、督促辅导对象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7、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 工程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8、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杜绝财务造假.
9、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健全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信息披露制度.
10、督促辅导对象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并制定可行的
4 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11、针对辅导对象的具体情况确定书面考试的内容,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
12、对辅导对象是否达到发行普通股(A 股)并上市的条件进行综合评估, 协助辅导对象开展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并上市的准备工作.
(四)辅导方式 辅导工作小组根据秦森园林的具体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辅导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组织自学、集中授课与考试、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中介机构协调会、经 验交流会、案例分析等.其中,集中授课时间不少于
8 个小时,集中授课次数不 少于
4 次.
1、组织自学 为了使辅导工作能贯彻到辅导对象的日常工作中, 同时又不影响辅导对象正 常的工作安排,辅导机构将向辅导对象提供辅导教材,并指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组织辅导对象利用空闲时间进行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