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7-18 |
4 包装 4.1 货物为原厂制造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 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不可偏离
5 验收标准 5.1 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 表面无划损、 无任何缺陷隐患, 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5.2 交付验收标准 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 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②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 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5.3 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5.4 卖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 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买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 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不可负偏离 -
9 - 5.5 买方按卖方提供的供货清单检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其 它的技术资料、检查产品及附件是否完整无损,技术资料与图纸是 否与买方的要求相符.并应对仪器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 进行详细和全面的检查, 并出具检验证明, 如有损坏、 缺件等情况, 卖方自行负责. 5.6为保证货物质量, 卖方供货时需提交制造商开具的含有中标产 品型号数量系列号的厂家供货证明函. 5.7 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须达到以下表格中的出水水质标准,如卖 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进入系统维护期后出水水质三次不达标准 的,买方有权取消卖方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主要废水污染物浓度表 单位:mg/l 污染物 CODcr BOD5 SS 氨氮 标准
40 20
20 10
6 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质量保证期:自项目验收交付之日起,所有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少于 二十四(24)个月(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 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 规定执行.具体由卖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6.1 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免费解决(因买方 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
6.2 任何时候,卖方均不能免除因设备本身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卖方有义务对所提供的货物实行终生维护和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 测和维修;
6.3 质量保证期内卖方提供上门免费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设置
7 *24 小时技术支持热线电话(固话、手机或小灵通) .如电话响应 无法解决,则2小时内到现场,24 小时内恢复设备正常运行.质 量保证期后,卖方须提供一年或以上的保修期,保修期内,提供免 费技术咨询及维护, 如须更换故障零部件, 则只收取优惠的零件费. 不可负偏离
7 履约保证金 7.1 卖方须在接到中标通知后
7 个工作日内, 以转帐方式向买方提 交人民币贰拾伍万圆的履约保证金.否则,买方视作卖方自动放弃 中标人资格.在合同期满后,如无违约,买方于
7 个工作日内全额 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卖方. 7.2 如在合同期内,卖方自行停止合约或违反合同有关规定被买方 终止合约的,则履约保证金归买方所有. 不可负偏离 注:上表中的偏离选项, 不可偏离 选项为不可更改招标要求的条款;
不可负偏离 选项为不得低 于招标要求的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承诺时必须说明,否则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