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9-07-18
关于

2019 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 申报和复审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相关企业: 为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经研究,定于

7 月3日起接受

2019 年广东省名牌产品 (农业类) 申报和

2016 年省名牌产品 (农业类) 复审.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申报、复审主体登录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网(www.gdmpxt.org)进行网上申报,在线填报申报及复审材料, 并按要求上传附件.

二、网上申报完成后,打印一份纸质申报书(含附件材料), 以及《申报指南》中 网上申报上传附件清单 所列各项附件材 料原件,交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照审核.申报书内 各项附件材料须与原件相符.

三、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完成审核并确定申报书 附件与原件相符后,在纸质申报书审定意见栏签署 提交材料与 原件相符 并加盖公章. 同时从系统导出推荐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产品应未获评省名牌产品(农业类),且为单一产 品.2016 年省名牌产品(农业类)须进行复审.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

2 ―

五、 复审产品所属经营主体自

2016 年以来单位名称有过变更 的,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企业名称变更说明,并附上最新的营业执 照及变更通知,于申报截止日前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办理系统单 位名称变更,邮箱地址:2537058079@qq.com.

六、申报截止日期为

2019 年8月20 日.请各地农业农村主 管部门将纸质申报材料 (盖章件一式一份) 及推荐汇总表, 于2019 年8月25 日前送达广州市先烈东路

135 号5号楼

206 房, 邮政编 码:510500.

七、请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林业类 产品的申报和复审工作.林业类产品申报、复审材料经当地林业 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统一由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汇总 上报.

八、2019 年10 月可登录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dara.gd.gov.cn)、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网、 广 东省名牌产品微信号(公众号:gdmpcp)查询申报及复审结果. 附件:1.2019 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范围 2.2019 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指南 3.2019 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到期复审名单 ―

3 ― (此页无正文)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 年7月1日(联系

电话:020-37288229,技术服务

电话:4000330890) ―

4 ― 附件 1:

2019 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范围

一、种植业类产品 1.粮食:大米、玉米、薯类等粮食谷物. 2.花生:花生原粒. 3.水果:新鲜水果. 4.蔬菜:叶菜、瓜菜、豆菜、食用菌类等新鲜蔬菜. 5.茶叶:乌龙茶、绿茶、红茶等. 6.剑麻:剑麻纤维、农用剑麻纱、剑麻白棕绳、剑麻地毯、 剑麻细纱,其它剑麻制品. 7.橡胶:天然浓缩胶乳. 8.南药:原料产品. 9.花卉产品及观赏植物.

二、畜牧业类产品 1.家畜:活畜及其肉产品. 2.家禽:家禽及其肉产品. 3.蛋奶类产品:鲜蛋、鲜奶.

三、渔业类产品 1.水产苗种. 2.水产品及加工品(包括冷冻品、干制品、鱼糜及鱼糜制品、 ―

5 ― 鱼粉、珍珠类). 3.渔具及渔具材料. 4.其他相关渔业产品.

四、林业类产品 1.木材及木制品:包括木材、细木工板、单板、表面装饰板、 木工艺制品、木片、木炭、牙签等,其中也包括竹藤及其加工品. 2.林化产品:包括松香、松节油及其深加工产品、植物芳香 油、天然香料、树脂、栲胶、紫胶、木浆、活性炭、松焦油、单 宁酸、山苍籽、合成樟脑等. 3.森林食品:包括森林蔬菜(竹笋、蕨菜等)、木本坚果(板 栗等)、木本油料、木本中药材(肉桂等)及森林饮料、调味料 初级加工产品等. 4.林木种苗:包括林木、木本花卉、木本中药材植物等种子、 苗木. 5.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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