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8-0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生活垃圾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武义鸿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一九年四月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及区域符合性分析

6

三、环境质量现状.13

四、评价适用标准.16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0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27

七、环境影响分析.28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处理效果

43

九、结论与建议.45 附图: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

2 项目敏感点示意图 附图

3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及声环境现状监测点位图 附图

4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

5 项目周边环境照片 附图

6 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7 项目所在地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8 项目所在地生态红线图 附图

9 项目地下水分区防渗图 附件: 附件

1 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 附件

2 营业执照 附件

3 土地证 附件

4 租赁合同 附件

5 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聚集地块证明 附件

6 炉渣检测报告 附件

7 环评确认文件、承诺书 附件

8 所辖乡镇街道意见 附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基础信息表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自查表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武义鸿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武义鸿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青 联系人 徐献忠 通讯地址 履坦镇履三村(武义韦鑫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内) 联系电话

13705893287 传真 ― 邮政编码

321200 建设地点 履坦镇履三村(武义韦鑫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内) 备案机关 武义县经济商务局 项目代码 2019-330723-42-03-011728-000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C4220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建筑面积 (m2)

3000 绿化面积 (m2) ― 总投资 (万元)

50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6 环保投资占总投 资比例(%) 1.2 评价经费(万元) ― 投产日期

2020 年2月1.1 项目由来 武义鸿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2月,注册地址为金华市武义县履坦镇 履三村(武义韦鑫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内),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销售;

金属材料销 售.公司拟投资

500 万元,租用武义韦鑫工具制造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购置破碎机、湿 式永磁磁选机、跳汰机等设备,采用破碎、磁选、跳汰等技术或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 年综合利用

5 万吨炉渣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已于

2019 年3月通过武义县经济商务局备 案,备案号为 2019-330723-42-03-011728-000. 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需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对照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国家环保部令

44 号) 以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 (生态环境部

1 号令),确定本项目类别为 三十

四、环境治理业 中的

1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 污泥)处置及综合利用 ―其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武义鸿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委托,我单位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任务后,我单位组织人员对建设 项目现场进行调研踏勘,收集了有关资料,在进行工程分析和污染分析的基础上,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写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相关主管部门 审查、审批. 武义鸿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修订)》,2015.1.1 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修正)》,2018.12.29 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修正)》,2018.10.26 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修订)》,2018.1.1 起施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修订)》,2018.12.29 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16 修订)》,2017.1.1 起施行;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修正)》,2017.10.1 起施行;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部令

44 号)以及《关于 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

1 号令);

(9)《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 修正)》2016.7.01 起施行;

(10)《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7 年修正)》,2018.1.1 起施行;

(11)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 年修正)》,2017.9.30 起施行;

(12)《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 年修正)》,2018.3.1 起施行;

(13)《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监测、统计和考核四个办法的 通知》,浙环发[2007]57 号;

(14) 《关于补充说明 的函》,浙环函[2011]530 号;

(15)《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6 号;

(16) 《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 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 浙环发[2014]26 号. (17)《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35 号). (18)《关于发布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浙政发[2018]30 号). 1.2.2 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2019);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武义鸿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6)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 (修改版) 》 , 浙江省环保局 2005.4. 1.2.3 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6 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36 号令,2016.3.25;

(2) 《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发〔2009〕38 号,2009 年9月26 日);

(3) 《浙江省水功能区、 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浙政函

71 号文,

2015 年6月) ;

(4)《武义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

(5)《武义县环境功能区划》(武义县人民政府),2016.12. 1.2.4 其他相关技术文件 (1)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资料;

(2)建设单位委托本单位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技术合同. 1.3 工程内容及规模 1.3.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武义鸿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履坦镇履三村(武义韦鑫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内). (4)项目总投资:500 万元. (5)项目组成:使用生活垃圾焚烧炉渣为原材料,采用破碎、磁选、跳汰等生产工艺,项 目建成后形成年综合利用

5 万吨炉渣的生产能力. (6)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项目定员

12 人,采用白天单班制,年工作日按

300 天计. (7)工程组成:本项目组成见表 1-1. 表1-1 本项目组成一览表 序号 项目组成 建设规模

1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1 幢1层生产厂房,包括加工车间、原料堆场(室内)、成品堆 场(室内)、废金属堆场、污水沉淀等.共设置一条生产线, 包括破碎、滚筒、筛分、跳汰、摇床等加工工序

2 公用工程 供电系统 由市政电网提供 给水系统 由市政管网统一供水 排水系统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处理后纳入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武义鸿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4 供热 项目无需供热

3 环保工程 废水处理措施 设有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后不外排.生活废水配有化粪 池 废气处理措施 粉尘通过湿式除尘和加强车间通风治理. 固废处置措施 一般固废暂存堆场、危险废物暂存堆场

4 储运工程 仓储工程 设有炉渣等原料储存车间 (8)项目产品方案: 表1-2 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 产能

1 尾砂

46280 吨/年1.3.2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消耗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见表 1-3,原辅材料消耗表见表 1-4. 表1-3 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设备型号

1 斗式料仓

1 台/2自卸式电磁除铁器

3 台HU145

3 破碎机

5 台HUI54

4 跳汰机

6 台JIJ415

5 湿式永磁磁选机

5 台JI125

6 滚筒筛

4 台HU14

7 涡流分选机

2 台HU4123

8 园滚筛

4 台/9摇床

4 个JHI265

10 振动筛

2 个KO154

11 铲车

2 辆HU3252

12 运输车

2 辆HU124

13 污水泵

2 个JIJ236

14 输送带

10 个JI265

15 板框压滤机

2 台HU154 表1-4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年消耗量 单位 备注

1 炉渣

50000 吨 本项目炉渣来自武义县垃圾焚烧发电 厂生活垃圾燃烧后的残留物,根据垃 圾焚烧发电厂环评,垃圾焚烧炉渣产 生量约 150t/d,工作时间

330 天,则 年产生量约

5 万t/a.

2 水2360 吨/武义鸿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 3 润滑油 1.0 吨/9电5000 kWh / 原辅材料成分说明: (1) 炉渣 项目原料炉渣来源于武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发电厂炉渣经炉床输出后,进入 炉渣池,项目采用汽车运输,汽车在炉渣旁,经抓斗送入车斗,封闭后运送至本项目厂 区炉渣库房堆存. 焚烧炉渣是指自炉床尾端排出的不可燃物,一般为无机物质,它们主要是金属的氧 化物、氢氧化物、碳酸盐以及硅酸盐,另含有较大型的铁铝容器及其他金属等可直接回 收的物质, 其组成成分多为酸性盐, 重金属方面Cu、 Pb、 Zn之含量亦较高, 至于其粒径, 若去除磁性金属不燃物, 25mm以上者约占5%~10%, 5~25mm者约占40%~45%, 其余 5mm以下者约占35%~40%.垃圾焚烧处理厂的炉渣产量,与垃圾的种类、焚烧工艺设 备条件有关.炉渣内的未燃组分限制在3%~5%以内(即热灼减量为3%~5%). 根据炉渣检测报告(具体见附件6),炉渣的热灼减率为1.6~2.3%,满足《生活垃圾 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的5%的标准. 1.4 公用工程 (1)给水:项目由市政管网统一供水. (2)排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纳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 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由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 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 A 标准后排放武义江. (3)用电:项目用电由附近市政电网引入. (4)供热:无. (5)项目不设有职工宿舍和职工食堂. 1.5 总图布置分析 本项目有

3 幢1层生产厂房,厂房包括加工车间、原料仓库等.具体平面布置见附 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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