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07-18 |
CHINA NEW ENERGY POWER GROUP LIMITED 中国新能源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041) 公告 有关收购贵阳鼎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全部股权之事项 兹提述中国新能源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一三年五月 九日、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二零一三年七月十 七日及二零一三年九月三日之公告以及日期为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之通函 (「通函」),有关(其中包括)收购贵阳鼎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之全部股权.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 , 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三年九月三日 之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三年九月三日之公告所披露,贵阳中渝已向目标公司承 诺促使(i)不迟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解除土地使用权抵押及(ii)不迟於二 零一三年九月三十日解除在建工程抵押. 在建工程抵押已约於二零一三年九月二 十五日被解除.就土地使用权抵押,本公司获贵阳中渝通知,用以解除土地使用 权抵押(「解除」)所需资金已到位.然而,此将需要相关银行和政府机关处理 解除批准, 贵阳中渝预计此解除将不能够在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完 成.因此,贵阳中渝已进一步向目标公司承诺不迟於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完 成解除. 承董事会命 中国新能源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杨国瑜 香港,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为叶正光先生、杨国瑜先生、赵钢先生、关锦 鸿先生、陈广林先生及吴卓彤先生;
而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马燕芬女士、 梁凯鹰先生、于滨先生及李明通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