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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与产业政策、环境规划的相符性 本项目属于燃气生产和供应业(D4500),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中的鼓励、淘汰和限制类项目,且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3 年修正本) 及《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 (苏府[2007]129 号文) 中的限制、 禁止和淘汰类项目, 为允许类. 本项目不属于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所列项目. 本项目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内,根据《江苏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太 湖流域
一、
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 印染、 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 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 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项目,且无生产废水排放,因此不违背《江苏省太湖流 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 对照《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本项目附近的生态红线区域有望虞河(相 城区)清水通道维护区、西塘河(相城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望虞河(相城区)清水通 道维护区二级管控区为望虞河及两岸各
100 米范围,西塘河(相城区)清水通道维护区 二级管控区为西塘河水体及沿岸
50 米范围 (不包括已建工业厂房和潘阳工业园区规划用 地).本项目距离望虞河、西塘河分别约为 2.1km、1.5km,故不在望虞河(相城区)清 水通道维护区、西塘河(相城区)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控区范围内,本项目不违背《江 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关规定.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所在地目前为空地,不存在原有环境问题.
7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形、地貌及地质 本项目厂址所在的苏州相城区为长江下游冲积平原区域,四周地势平坦,河道纵 横,属典型的江南水乡平原.该区域处于新华夏和第二巨形隆起带与秦岭东西向复杂 构造带东延的复合部位,属原古代形成的华南地台,地表为新生代第四纪的松散沉积 层堆积.表层耕土在
1 米左右,然后往下是粘土、亚粘土、粉砂土、粘土层等交替出 现,平均低耐力为 15t/m2 .根据 中国地震裂度区划图(1990) 及国家地震局、建设 部地震办 (1992)
160 号文苏州市
50 年超过概率 10%的烈度值为Ⅵ度. 地势西高东低, 地面标高 4.48-5.20m 左右(吴淞标高).
2、水文 项目所在区域属太湖水系,紧邻长江,主要河流有大运河、鹅真荡、黄埭荡、元 和塘、望虞河、西塘河等,主要湖泊有阳澄湖、漕湖.大运河和元和塘是本区的主要 航道.本项目最终纳污河流为柳胥港,水质功能规划为Ⅳ类.
3、气候、气象 项目所在地气候为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无霜期长, 季风变化明显,冬季以偏北风为主,夏季以偏南风为主.根据苏州气象台历年气象资 料统计:年平均气温:15.7℃;
年平均最高气温:17℃;
年平均最低气温:14.9℃;
年平均风速:3.0m/s;
年最大平均风速:4.7m/s(
1970、
1971、1972 年);
年最小平均风 速:2.0m/s(1952 年);
历年出现频率最大的风向为 SE,年平均达 12%(51-8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