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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01 B
60 备案号: 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DB33/T 640―2007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规程 Code for forest management inventory 2007-06-07 发布 2007-07-07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33/T 640―2007 I 目次前言IV 引言V1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10 4.1 调查目的任务与作用
10 4.2 调查范围与内容
10 4.3 调查方法
10 4.4 调查总体蓄积量抽样控制要求
11 4.5 目测调查精度与准确度要求
12 4.6 界线调绘与转绘精度要求
12 4.7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质量管理要求
12 4.8 调查间隔期
12 4.9 调查组织方式与调查资质要求
12 4.10 调查会议制度
13 4.11 调查工作程序
13 4.12 统一森林资源信息管理
13 4.13 统一小班区划管理
13 4.14 调查成果使用管理
14 5 分类标准与调查标准
14 5.1 地类
14 5.2 林地和森林类别
17 5.3 林种
18 5.4 树种(组)21 5.5 龄级、龄组、生产期与竹度
23 5.6 林分起源
25 5.7 造林保存率等级
25 5.8 天然更新等级
25 5.9 林木质量等级
25 5.10 林分出材率等级
25 5.11 可及度
25 5.12 径阶与径级组
26 5.13 大径木蓄积比等级
26 5.14 林层
26 5.15 郁闭度、覆盖度等级
26 5.16 群落结构类型
26 5.17 自然度
26 5.18 灌木层和草本层植被种类
27 DB33/T 640―2007 II 5.19 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种类
27 5.20 森林火灾等级
27 5.21 危害程度
27 5.22 优势树种(组)与树种组成
27 5.23 散生木、散生竹和四旁树
27 5.24 林分蓄积量起测标准
28 5.25 零星四旁树占地面积折算标准
28 5.26 权属
28 5.27 立地因子
28 5.28 水库与湖泊的等级划分标准
29 6 计算公式
29 6.1 森林覆盖率与林木绿化率
29 6.2 小班目测调查单位面积蓄积量与株数计算
29 6.3 散生木与四旁树蓄积量计算
30 6.4 标准地或标准段蓄积量计算
30 6.5 角规测树计算
30 6.6 活立木蓄积净增量与活立木蓄积年净增率
31 7 森林经营区划
31 7.1 森林经营区划系统
31 7.2 区划界线与标志
31 7.3 林班区划
31 7.4 小班区划
32 7.5 林带调查单元划分
33 7.6 四旁树调查单元划分
33 8 准备工作
33 8.1 制定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实施方案与补充规定
34 8.2 组织准备
34 8.3 技术资料准备
34 8.4 仪器工具物资准备
35 8.5 技术培训
35 9 小班调查
36 9.1 调查对象
36 9.2 小班调绘
36 9.3 小班目测调查
36 9.4 小班实测调查
37 9.5 小班调查因子与调查记载
38 9.6 小班外片林调查
43 9.7 小班界线清绘
43 10 林带与四旁树调查
43 10.1 调查对象
43 10.2 林带与树带调查
43 10.3 零星四旁树调查
45 11 专项调查
45 11.1 专项调查种类
46 DB33/T 640―2007 III 11.2 专项调查方法
46 12 卫片与航片的遥感判读
46 12.1 影像特征
46 12.2 调查因子判读原则
47 12.3 调查因子卫片判读
47 12.4 测树因子航片估测法
48 13 统计与制图
48 13.1 调查底图与清绘图整理
48 13.2 调查簿整理
49 13.3 面积求算
49 13.4 小(细)班面积、蓄积登记
50 13.5 森林资源统计表的编制
50 13.6 制图
51 14 质量管理
54 14.1 质量管理制度
54 14.2 调查质量管理组织与程序
54 14.3 检查验收与评价方法
54 14.4 检查结果的处理
56 14.5 质量检查书面报告
57 14.6 成果审核
57 15 调查成果报告
57 15.1 森林资源调查成果报告编写
57 15.2 规划设计调查成果资料
57 15.3 成果资料发送单位及数量
58 16 森林经营单位区划及森林调查因子编码
59 16.1 森林经营单位区划编码方法
59 16.2 森林调查因子编码
59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植物拉丁名
61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浙江省各树种疏密度 1.0 每0.0667hm2 (1 亩)株数(蓄积)表66 B.1 浙江省松木疏密度 1.0 每0.0667hm2 (1 亩)株数(蓄积)表.66 B.2 浙江省杉木疏密度 1.0 每0.0667hm2 (1 亩)株数(蓄积)表.67 B.3 浙江省阔叶树疏密度 1.0 每0.0667hm2 (1 亩)株数(蓄积)表.68 附录C(资料性附录) 调查记载表
69 C.1 小班卡样式
69 C.2 林带调查记载表样式
70 附录D(资料性附录) 统计表格式
71 附录E(资料性附录) 森林资源报告参考提纲
77 附录F(规范性附录)79 F.1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表.79 F.2 全省通用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代码表.80 参考文献
84 DB33/T 640―2007 IV 前言本标准制订主要根据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林资发[2003]61号, 2003年4月颁发). 本标准与《浙江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操作细则(试行)》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按照 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1.2-2002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求内容的确定方法》等要求编制,表达更 加清晰、明确;
――增加术语、计算公式章;
――总则中进一步明确了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作用,增加调查组织方式、调查工作程序、统 一森林资源信息管理、统一小班区划管理等规定;
――由于实际中存在未经核查认定的防护林、特用林,本细则明确了公益林分 经核查认定的公 益林(地) 、 未经核查认定的公益林(地) ,进一步明确了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时生 态公益林小班线的衔接要求;
――增加毛竹造林成林年限;
――由森林火灾面积确定森林火灾等级,由林木受害株数比例、林木受害严重程度确定森林火灾 危害程度;
――技术培训增加调查实习;
――调查底图制作、面积求算、制图等规定更具体,增加山林现状图;
――外业调查质量评定的综合得分以小班调查、林带与树带调查、零星四旁树调查加权得分率表 示;
――增加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报告内容结构与森林资源报告提纲.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F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哲根、王文武、翁卫松、陈锋、丁良冬、邱瑶德、杜群、张国江、徐建春. DB33/T 640―2007 V 引言《浙江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操作细则(试行)》已经试行近3年,在我省各县(市、区)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为了适应新时期林业跨越式发展和以生态建设为基础 的两大体系建设需要, 适应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建设需要, 适应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项目管理形势 变化需要, 进一步增加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的规范性、 提高调查质量、 加强调查工作的管理, 有必要对《浙江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操作细则(试行)》作出进一步修改、完善,制定森林资 源规划设计调查的地方标准. DB33/T 640―2007
1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程序、方法与操作、森林资源及其调查因子的分类、森林经 营区划、前期准备工作、外业调查、统计与制图、调查质量管理、调查成果报告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各县(市、区)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具体森林经营单位或具体项目涉及 范围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972-2003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 DB33/ 379.2-2002 生态公益林建设 认定准则 DB33/T 379.3-2002 生态公益林建设 规划设计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林木目录(第一批)》 《林业专业调查主要技术规定》 《林业地图图式》 《浙江省生态公益林认定办法(暂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森林资源 forest resources 具有再生性的自然资源, 以多年生木本植物为主体并包括以森林环境为生存条件的野生动物、 植物 和微生物在内的生物群落, 具有一定的生物结构和地段类型并形成特有的生态环境, 包括森林生物资源、 森林土地资源、森林景观资源、森林环境资源、森林生态资源等. 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 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3.2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forest management inventory 森林经理调查 二类调查 小班调查 将森林资源的各项调查因子落实到小班的一种调查. 通过调查把森林经理地区的资源落实到山头地 块,满足县级林业区划、林业规划、基地造林规划等需要,满足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森 林经营单位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总体设计等需要,为规划设计提供依据、为其它相关调查提供基础.在 实际工作中,一般小班调查与小班区划结合进行,二者不可分开.小班调查的详细程度主要取决于森林 调查设计等级的要求. 3.3 DB33/T 640―2007
2 森林调查设计等级 forest management grade 森林经理等级 根据林区的经济条件、林种、林业经营水平和自然历史等,规定森林区划和资源清查细致程度的等 级指标.区划和调查的细致程度和精确程度,必然影响规划设计和经营活动的细致程度和强度. 3.4 森林覆盖率 rate of forest cover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森林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率.目前我国森林覆盖率计算公式包括有林地面 积、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率(见6.1.1). 3.5 林木绿化率 rate of woody plant cover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有林地、灌木林、四旁树占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率(见6.1.2). 3.6 地类 land groups 依据土地利用方式和森林植被覆盖特征进行划分的土地类型. 3.7 林种 forest category 按经营目的不同而划分的森林类别,分为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五类. 3.8 林权 forest-property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依法对森林、林木、林地享有占用、使用、收益和处理的权 利. 3.9 生态公益林(地) non-commercial forest 以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的生态、社会需求和经济社会 的可持续发展为主导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 3.10 商品林(地) commercial forest 以满足经营者经济需求、人类社会对木材、非木材林产品的物质需求为主导功能,以提供木材和林 副产品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林地. 3.11 公益林(地)界定 definition of non-commercial forest 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为依据,在森林分类区划基础上,根据经营者自愿原则,以合同 形式现场确定公益林(地)的范围、面积、事权等级、保护等级、权利与责任的管理活动. 3.12 森林分类区划 forest clasification 遵循森林具有多种功能,但主导利用可以有所不同的规律,综合考虑国家和区域生态、社会和经济 需求,将一定区域内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分别区划界定为生态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两大类. 3.13 森林经营区划 forest division 把林地划分为若干层次的森林经营单位,如林区、林班、小班,便于林地定位测量,调查森林状况、 立地条件,规划和设计各项营林措施,为科学地组织森林经营、有效地管理森林资源奠定基础. 3.14 林班 compartment 在林场、村庄范围内,将林地划分为若干个面积大小比较一致的区域单位.既是森林资源清查时调 DB33/T 640―2007
3 查统计与计算的单位, 又是开展森林经营活动和生产管理时具有永久性经营管理的林地区划单位. 区划 林班在森林经理调查时进行.为了便于作业,应尽量保持完整的支沟和同一集材系统. 3.15 小班 subcompartment 内部特征基本一致,与相邻地段有明显区别,要求采取相同经营措施的地块.划分小班的因子有地 类、林种、树种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