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9-09-30 |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 露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 案》,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 型 交易内容 关联人 预计发生关联 交易时间 预计发生金 额(万元) 采购 原材料及消耗 品采购 三一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
2018 年7月1日至
2018 年12 月31 日231 接受服务 运输服务 湖南三一物流 有限责任公司
50 接受服务 设备维修服务 及相关零部件 采购 湖南中旺工程 机械设备有限 公司
20 销售商品、 材料 销售商品、 材料 三一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
100 合计
401
(二)关联方介绍
1、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工业城 公告编号:2018-01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梁林河 注册资本:100,83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及其零部件的制造、销售;
在许可证核定范围内 从事起重机械及其零部件的制造与销售;
建筑工程机械、停车库、通 用设备、机电设备 、塑料机械及其零部件、金属制品、橡胶制品、 电子产品、 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的研发、 生产、 销售、 维修,信息、技术服务;
二手设备收购与销售;
建筑专用设备、路面机 械、物料般运设备及其零部件的制造、销售、维修;
建筑用品、模具 制品、石膏、水泥制品、粘合剂的制造与销售;
房屋、铁路、道路、 桥梁和隧道建筑工程施工;
建筑钢结构、 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
管道 和设备安装;
建筑装饰;
土木工程建筑;
房地产咨询服务;
信息系统集 成;
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
动产与不动产租赁服务;
认证咨询 服务;
提供建筑工程机械租赁服务;
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五金、矿产 品、金属材料的销售;
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消防车销售;
消 防车制造、改造和改装;
消防设备及器材的制造、批发、零售;
消防设 施设备维修、保养;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附属企 业,公司董事梁稳根、向文波、梁在中在控股股东担任董事.
2、湖南三一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县星沙镇三一工业城1101010号楼101-104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告编号:2018-012 法定代表人:匡苍豪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仓储理货、货运代理、信息配载;
普通货运(凭许可 证、审批文件经营);
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 定应经审批方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
物流信息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附属企 业,公司董事梁稳根、向文波、梁在中在控股股东担任董事.
3、湖南中旺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星沙开发区欣安小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钟文明 注册资本:229.0928万人民币元 主营业务: 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 租赁、 维修(不含特种设备);
农业机械的销售;
泵车、拖泵、车载泵、搅拌设备、搅拌车、布料轩、 胎带机、砂浆车、工程机械和配件的销售、租赁、维修服务;
润滑油 的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之参股企 业,公司董事梁稳根、向文波、梁在中在控股股东担任董事.
二、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告编号:2018-012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接受服务、销售商 品、材料等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 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 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 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 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6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增加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其中关联方董事关联董事梁稳 根、向文波、梁在中涉及关联回避表决. 根据 《公司章程》 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关联交易事项审议中, 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需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的, 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后,剩余表决票不足三票,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湖南三一工学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8-012 特此公告. 湖南三一工学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