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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2 和GB/T 1.1―2000 的要求 进行了修改,针对二热轧厂的生产能力,增加了钢板和钢带厚度、宽度范围.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Q/WG(RZ)07―1999. 本标准由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提出. 本标准由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萍余耀国 徐光华 李灵. 本标准1986年首次发布. Q/WG(RZ)07―2004
1 碳素结构钢热连轧厚钢板和钢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碳素结构钢热连轧钢板和钢带的牌号,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 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武钢热轧厂生产的厚度大于等于 4mm 的碳素结构钢热连轧钢板和钢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22―1984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228―2002 金属拉抻试验方法 GB/T229―1994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GB/T232―1999 金属弯曲试验方法 GB/T247―1997 钢板和钢带检验、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700―1988 碳素结构钢 GB/T709―1988 热轧钢板和钢带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2975―1998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4336―1984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的光电发射光谱分析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钢板:由钢带开卷横切而成,呈矩形平板状交货. 3.2 钢带:以卷状交货的宽度≥850mm 的宽钢带. 3.3 纵切钢带:由宽钢带纵切而成的窄钢带. 3.4 钢板、钢带及纵切钢带统称钢板和钢带.
4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4.1 尺寸 4.1.1 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应符合表
1 规定. 表1 mm 品种厚度宽度长度(钢卷内径) 钢板 4.0~25.4 850~2100 2000~16000 钢带 4.0~12.7 850~2130 纵切钢带 4.0~8.6 120~750 (760±10mm) 注: 1. 钢带的宽度范围为850~2130mm,在此范围内按10mm的任何倍数进级. 2. 厚度大于12.7mm的钢带可按原卷交货. 3. 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以供应表1以外厚度的原卷. 4.2 尺寸偏差 4.2.1 钢板和钢带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Q/WG(RZ)07―2004
2 4.2.2 钢板和钢带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2 mm 公称厚度 厚度允许偏差 4.0~5.5 +0.10 -0.30 >5.5~7.5 +0.10 -0.50 >7.5~10.0 +0.20 -0.60 >10.0~16.0 +0.20 -0.80 >16.0~25.4 +0.20 -0.90 表3 mm 品种 宽度允许偏差 钢板 0~+10 钢带(不切边) 0~+20 4.2.3 纵切钢带的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表4 mm 公称宽度 宽度允许偏差 ≤160 ±0.8 >160~300 ±1.0 >300~750 ±1.0
5 技术条件 5.1 牌号和化学成分 5.1.1 钢的牌号为:Q215-A、Q215-B、Q235-A、Q235-B、Q235-C、Q235-D,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 合GB/T700 的规定. 5.1.2 根据交货产品的力学性能要求,钢中可以添加一种或两种合金元素. 5.1.3 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应某一种指定化学成份范围的钢板和钢带. 5.1.4 对各牌号 A 级钢,钢中的碳、硅、锰含量(熔炼成分)只在质量证明书中注明,但不作交货条 件. 5.1.5 成品钢材的化学成分分析的偏差应符合 GB/T222 中表
1 的规定. 5.2 交货状态 钢板和钢带的交货状态应符合表6规定. 5.3 力学性能 钢材的力学性能符合表7规定. 5.4 表面质量 Q/WG(RZ)07―2004
3 5.4.1 钢板和钢带表面不得有气泡、结疤、裂纹、折叠、夹杂,端面不得有分层,不得有大于厚度公 差之半的个别麻点、凹坑、压痕、发纹、划伤、辊印和压入的氧化铁皮,且应保证最小厚度. 5.4.2 对于钢带,由于没有机会切除其缺陷部分,所以允许有不正常的部位,但不得超过每卷总长度 的8%. 表6 类别 厚度,mm 交货状态 >4.0~6.0 热轧、控轧或平整 钢板 >6.0~25.4 热轧、控轧 >4.0~8.0 热轧、控轧或平整 钢带 >8.0~12.7 热轧、控轧 注: 1. 宽钢带以轧制边交货,纵切钢带以切边状态交货,钢板以切边状态交货. 2. 平整量不大于4%. 3. 厚度大于12.7mm的钢带可以按原卷交货. 表7 冲击试验 牌号 等级 下屈服强度 ReL N/ mm2 抗拉强度 Rm N/ mm2 伸长率 A % 弯曲试验 d-弯心直径 a-试样厚度 温度 ℃ V型冲击(纵向) J, 不小于 A ― ― Q215 B ≥215 335~450 ≥31 d=a
20 27 A ― ― B
20 C
0 Q235 D ≥235 375~500 ≥26 d=1.5a -20
27 注: 1. 各牌号A级钢的冷弯试验,在需方有要求时方进行.当冷弯试验合格时,抗拉强度上限可以不作为交货条 件. 2. 冷弯试验后,试样弯曲处的外侧不允许有裂纹.
3 . 经过供需双方协议,可供应力学性能高于表7的钢板和钢带. 4. 经供需双方协议,可增加钢板和钢带的检验项目,其技术指标和试验方法按双方协议.
6 试验方法 6.1 每批钢板的试验项目、试样数量、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8 的规定. 表8 序号 检验项目 试样数量,个 取样方法 试验方法
1 化学分析
1 (每炉号) GB/T222 GB/T4336
2 拉伸 1(横向) GB/T228
3 冷弯 1(横向) GB/T232
4 冲击
3 GB/T2975 GB/T229
5 表面质量 ― ― 目视
6 尺寸、外形 ― ― 通用量具
7 检验规则 7.1 钢板和钢带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检查和验收. Q/WG(RZ)07―2004
4 7.2 钢板和钢带应成批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炉号、同一厚度、同一轧制制度的钢板和钢带组成,每批 重量不得大于
60 吨. 7.3 复验应符合 GB/T
247、GB/T700 的规定.
8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8.1 钢板和钢带的标志、质量证明书应符合 GB/T247 的规定. 8.2 钢板的包装应符合 GB/T247 中表
1 类型
2 A 种(图2)的规定.钢带的包装应符合 GB/T247 中表
4 类型 1A 种(图10)的规定.纵切钢带的包装应符合 GB/T247 中表
5 类型
4 A 种(图25)的规定.需 方也可以指定 GB/T247 中其它包装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