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9-08-13 |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文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华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陈智园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 ( 元) 243,011,345.28 155,010,507.10 56.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元) 13,950,806.59 11,461,670.25 21.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元) 13,951,768.99 10,668,773.91 30.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元) -107,503,008.79 -92,806,335.97 15.84% 基本每股收益 ( 元/股) 0.1073 0.0882 21.66% 稀释每股收益 ( 元/股) 0.1073 0.0882 21.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8% 2.31% -0.0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 ( 元) 1,214,460,945.05 1,272,241,247.07 -4.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元) 621,658,296.78 604,955,486.84 2.7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 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25,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132.2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69.83 合计 -962.40 -- 对公司根据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 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 《 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 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 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 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2,51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 ( 如有)
0 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黄文谦 境内自然人 22.73% 30,090,600 30,090,600质押 16,435,000 深圳市中燃科 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 人12.23% 16,200,000 16,200,000 范慧群 境内自然人 9.39% 12,430,600 11,190,450质押 5,371,500 马善炳 境内自然人 5.16% 6,838,800 6,838,800 杭州颐丰睿投 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 人4.53% 6,000,000
0 许国寅 境内自然人 2.49% 3,300,000
0 詹镇辉 境内自然人 1.88% 2,490,000
0 薛莎 境内自然人 1.56% 2,061,050
0 范慧珍 境内自然人 1.18% 1,560,000 120,000 胡国忠 境内自然人 1.13% 1,500,000
0 前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杭州颐丰睿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6,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0 许国寅 3,300,000人民币普通股 3,300,000 詹镇辉 2,490,000人民币普通股 2,490,000 薛莎 2,061,050人民币普通股 2,061,050 胡国忠 1,500,000人民币普通股 1,500,000 郭亚翔 1,485,000人民币普通股 1,485,000 范慧珍 1,440,000人民币普通股 1,440,000 范慧群 1,240,150人民币普通股 1,240,150 卢迪 716,900人民币普通股 716,900 叶小红 428,700人民币普通股 428,7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 前十名持股股东中,范慧群女士与范慧珍女士是姐妹关系;
范慧珍女士 是杭州颐丰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的合伙人;
范慧珍女士与卢 迪先生是母子关系;
除此之外,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公司未知 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 前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 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 ( 如有) 不适用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 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 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 项目 变动比例 说明 货币资金 -37.07% 主要系支付了到期的货款及上年度奖金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88.57% 主要系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在建工程 -73.24% 主要系在建工程项目转至固定资产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59.36% 主要系上期预付的设备款、软件款本期转入相应科目核算所致 预收款项 -91.92% 主要系上期的预收账款已结算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86.32% 主要系发放上年度奖金所致 利润表 项目 变动比例 说明 营业收入 56.77% 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相应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 60.70% 主要系收入增加,相应的成本增加所致 税金及附加 156.61% 主要系收入增加,相应的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 65.67% 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相应的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56.60% 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其他收益 599.38% 主要系收入增加,相应的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 267.77% 主要系固定资产到期处理所致 所得税费用 103.19% 主要系应纳税所得额增加,相应的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 项目 变动比例 说明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45.30% 主要系本期加大回款力度所致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77.05% 主要系收入增加,相应的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增加所致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34.41%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保证金减少所致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0.09% 主要系收入增加,相应的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61.39% 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相应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费用支出增 加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92.13% 主要系设备、信息等投入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 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 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 年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 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D165
2019 年4月26 日 星期五 DISCLOSURE 信息披露 制作 刘娜
电话:010-83251716 E-mail押[email protected]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9-014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 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威星智能 ) 于2019 年4月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 关于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 拓宽资金渠道、补充流动资金,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拟于
2019 年度向 银行 ( 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 堡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浙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朝晖支行等银行) 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 投资资金需求,期限为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期限内,授 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 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实际需求确定. 在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年度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授权其法定代表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