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9-07-29 |
01 债券代码:122159 债券简称:12 亿利
02 债券代码:122332 债券简称:14 亿利
01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供汽(热)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名称:颍上经济开发区园区供汽(热)特许经营权. ? 项目内容:总建设规模为 200T/H,总投资
2 亿元,根据园区企业用汽需 求和生产负荷分期进行项目建设. ? 特许经营期限: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授予亿利洁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洁能科技")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和规定区域内,独家享有供蒸汽(热)业务 的经营权利(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权" )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正式供 汽(热)运营之日起
30 年.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协议履行对本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 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但在未来几年,将对提升公司业绩产生积极 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园区内用汽企业用汽量调整风险;
后续项目推进不确定 风险(详见公告第三部分) . 近日,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 )控 股子公司洁能科技,与安徽省颍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安徽省颍上经济开 发区供汽(热)特许经营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 ) .现将本协议的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协议当事人及主要内容
(一) 协议各方 甲方:颍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乙方:亿利洁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颍上经济开发区供汽(热)特许经营权
(三)项目内容 特许经营权授予: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和 规定区域内, 独家享有供蒸汽 (热) 业务的经营权利 (以下简称 "特许经营权" ) , 并以适当方式公示. 特许经营权范围: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区域范围内,乙方对该区域开展 蒸汽(热)业务进行的投资、建设、运营,不得擅自拓展特许经营权区域范围. 特许经营权投资额度及建设规模: 乙方总投资
2 亿元, 总建设规模为 200T/H, 根据园区企业用气需求和乙方的生产负荷分期进行项目建设. 特许经营期限: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乙方正式供汽(热)运营之 日起
30 年.
(四)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1、甲方主要的权利义务 甲方对乙方与用户签订的供汽(热)协议、实施特许经营的行为实施监管;
甲方受理用户对乙方的供汽(热)投诉,依据本协议约定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 罚.甲方有法律规定的其它监管权利. 甲方负责维护乙方供汽(热)经营的完整、专营和独占性.自本协议签订之 日起,甲方不再批复除乙方外新建项目的锅炉.对于新入驻园区用汽量较大的企 业,在配合开发区招商的前提下,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与用热企业签订用 汽服务协议.确保其他任何第三方在特许经营范围内,不得进入园区从事与乙方 相竞争的业务. 甲方应负责向乙方交付土地为"五通一平"的净地;
在乙方项目竣工并投入 运营时, 负责在
30 日内关停或拆除园区内除乙方建设外的锅炉及其他供汽 (热) 设施. 在本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 甲方负责组织区域内各企业与乙方签订用汽 (热) 合同或协调现有蒸汽用户向乙方出具并网用汽承诺,明确用汽(热)规模、压力 等级及用热具体时间等相关事宜. 甲方负责园区内环保、排放指标的整合,协调乙方获得项目审批所需的环保 总量, 协助乙方尽快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取得建设所需的当地规划、 供电、 电信、给排水管网、气象、水文、地质等有关资料和图纸,并协助办理项目有关 手续,帮助乙方协调项目管网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关系. 甲方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水资源费、排污费缴纳上予乙方 优惠政策. 法律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2、乙方主要的权利义务 乙方对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汽(热)业务享有独家 经营的权利;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变更特许经营 权;
乙方接受甲方的监管及监督;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环保、节 能等要求以及开发区的统一规划.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相关规定,定期检查、 维修、改造设备,负责蒸汽、热力设施的管理、运营、维修以确保其正常运营. 乙方负责对蒸汽管网检修,维护,保养义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用户自行管 理范围内的设施,乙方不承担管理、维护义务. 乙方按照承诺供汽质量和服务标准向用户提供服务;
保证供热设施的后续建 设投入能满足今后供热需求的增长,特别要确保后续入区企业的用汽需求.非经 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发生,除本协议约定外,乙方必须保证特许经营区域内 供汽生产和运行正常,禁止无故擅自停汽或降低供汽质量,发生故障时应快速抢 修,直至恢复安全运行. 乙方有对拒缴、 欠缴应向乙方缴纳的费用的供汽 (热) 用户依法追缴的权利;
在通知期限内仍未缴纳的, 超过期限乙方即有停止对其供热的权利;
对用汽 (热) 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户暂停供热服务的权利. 法律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五)争议解决 任何与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相关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协商予 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解决 期间, 各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并继续享有其在本协议项下的 所有权利.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协议履行对本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 影响.但对未来几年公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2、后续项目的执行需要根据园区业务发展规划及发展进度经双方确认后执 行,收益需根据项目进展程度逐步体现.
3、履行该协议将使公司在微煤雾化热力项目上的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提 高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有利于公司向产融网一体化的清洁高效热能投资 和运营商的转型.
4、该协议的履行对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为协议的履行 对对方形成依赖.
三、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项目收入的增减主要与用汽量的大小相关. 若园区内用汽企业受宏观经济或 者行业发展的影响,调整用汽需求量,则项目收入将受到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安徽省颍上经济开发区供汽(热)特许经营协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10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