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8-13 |
2 目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3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7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30
一、说明.31
二、招标文件.31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32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34
五、开标与评标及定标.35
六、质疑.37
七、中标服务费.37
八、合同的订立和履行.38
九、适用法律.39
十、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39 第四部分 通用合同书格式.45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参考格式.51 附件
1 详细评审索引目录表.53 附件
2 投标函.55 附件
3 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56 附件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57 附件
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8 附件
6 资格文件声明函.59 附件
7 合同响应一览表.60 附件
8 主要条款( 项)响应表.61 附件
9 采购项目内容响应表.62 附件
10 货物的详细参数及简要说明书.63 附件
11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64 附件
12 售后服务保障能力.65 附件
13 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情况表.66 附件
14 开标一览表.67 附件
15 投标明细报价表.68 附件
16 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69 附件
17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适用)70 附件
18 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中小微企业适用)71 附件
19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72 广东省清远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陶瓷省站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CEITCL-GD-CZHW-161105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编制
3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广东省清远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陶瓷省站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CEITCL-GD-CZHW-161105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编制
4 投标邀请函各(潜在)供应商: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受 广东省清远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的委托, 对广东省清 远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陶瓷省站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CEITCL-GD-CZHW-161105】公示期为
2016 年11 月23 日至
2016 年11 月29 日五个工作日,欢迎符合资 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CEITCL-GD-CZHW-16110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清远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陶瓷省站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数量: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陶瓷省站检测设备 一批 人民币 529.78 万元 1. 供应商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货物类. 4.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部分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 限制的进口产品,其他产品采购本国产品.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 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 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 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提供主要设备(有釉砖龟裂测试仪(蒸压釜) 、热膨胀仪、 瓷砖综合检测仪、电子断裂模数测定仪、陶瓷真空法吸水率仪、陶瓷煮沸法吸水率测试仪、有 釉砖表面耐磨测试仪、无釉砖耐磨深度测试仪、有釉砖抗热震测试仪、动摩擦系数测定仪、静 摩擦系数测定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全自动低本底多道γ能谱仪、精密高温试验机)的生 产企业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 年11 月23 日至
2016 年11 月29 日(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 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 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 广东省清远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陶瓷省站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CEITCL-GD-CZHW-161105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编制
5 1. 有效的法人执照(或证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 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 ;
3. 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 ;
4.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4.1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
(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3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书面声明原 件,格式自定) 4.4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5.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提供主要设备(有釉砖龟裂测试仪(蒸压釜) 、热膨胀仪、 瓷砖综合检测仪、电子断裂模数测定仪、陶瓷真空法吸水率仪、陶瓷煮沸法吸水率测试仪、有釉砖表面 耐磨测试仪、无釉砖耐磨深度测试仪、有釉砖抗热震测试仪、动摩擦系数测定仪、静摩擦系数测定仪、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全自动低本底多道γ能谱仪、 精密高温试验机) 的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经销商 (代 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 如采用汇款购买标书注意事项: 请供应商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连同汇款底单一并传真(020-28842162)或发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到我公司,并注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参投包组号.如未注明详情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发送电子邮件后请联系 我司(020-28842163)以获取电子报名表格.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非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收款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五羊支行 账号:3602
0647 0920
0494 258
六、招标文件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 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 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质 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逾期质疑无 效.供应商以电话、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