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9-10-07 |
1 1.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青拓集团配套办公生活区 建设单位 青拓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福安市湾坞镇上洋村 排水去向 白马港海域 建设依据 闽发改备[2015]J02041 号 主管部门 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代码 E4700 房屋建筑业 建设规模 占地面积 208764.7m2 , 主要建 筑物建筑面积 189763.41 万m2 . 总规模 占地面积 208764.7m2 ,主要 建筑物建筑面积 189763.41 万m2 . 总投资
50000 万元 环保投资
1450 万主要能源及水资源消耗名称现状年用量 年增用量年总用量水/80.29 万吨 80.29 万吨 电/310 万千瓦时
310 万千瓦时 其它 / / / 1.2 项目由来
2015 年1月8日, 青拓集团有限公司获得福安市人民政府颁发的 《国有土地使用证》 (编号:安政国用(2015)第01002 号、安政国用(2015)第01003 号),出让福安市 湾坞镇上洋、 半屿村 (地块名称)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宗地总面积为 208764.7m2 , 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福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规划局出具的《关于湾坞镇上洋、半 屿地块工业储备项目用地出让规划条件的通知》 (编号: 安建[2014]230 号、 安建[2014]302 号)中明确,总用地面积为 229843m2 ,其中,净用地面积 208764.7m2 ,道路代征面积 21078.3m2 .青拓集团有限公司将在受让宗土范围内开发建设"青拓集团配套办公生活 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员工宿舍、食堂、服务用房等,分两期建设.
2 本项目于
2013 年12 月开始建设,至2016 年8月主体工程基本已建成.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53 号令)的有关规定,本次未批先建项目必须补办环境影响评 价手续.2016 年7月青拓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院对"青拓集团配套办公生活区"项目进行 境影响评价(附件 1).我院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勘察现场和周边环境,收 集相关资料,开展调查分析、数据处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编制工作,供建设单位上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2 项目区域的社会、经济、环境简述 2.1 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福安市湾坞镇上洋村(湾坞工贸区),详见图 2.1-1. 图2.1-1 本项目的地理位置图
3 2.2 自然环境概况 2.2.1 地形、地貌特征 福安市地处鹫峰山脉东南麓,太姥山脉西南部以及洞宫山脉东南延伸部分,境内以 丘陵山地为主.(以下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删除) 2.2.2 气候特征 本项目区地处低纬度中亚热带,紧靠北回归线.属中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历年 平均气温 19.8℃,平均风速 1.5m/s,强风向 NW 向,常年主导风向为东东南风.(以下 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删除) 2.2.3 水文特征 本工程与三都澳海洋站相距约 22km,共处同一海湾,其潮汐特性、潮位的涨落基本 一致.(以下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删除) 2.3 社会环境概况 (1)福安市社会经济概况
2015 年福安市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
355 亿元,增长 9.0%;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1014.35 亿元,现价增长 10.8%;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233.5 亿元,增长 11.2%;
社会消 费品零售总额 86.95 亿元,增长 12.8%;
公共财政总收入 34.58 亿元,增长 0.8%;
城镇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7701 元, 增长 9.5%;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3040 元, 增长 10.7%. (2)湾坞镇社会经济概况 湾坞镇地处福安市南端沿海突出部的白马河畔,依山傍海,东与溪尾镇毗邻,北与 赛岐镇接壤,西与下白石镇隔江相望,南临官井洋,总面积 96kmP
2 P,海岸线长 36km.全 镇总户数
8627 户3.01 万人,辖24 个村委会,130 个自然村,其中有
14 个沿海行政村,
10 个少数民族聚居村,一个老区基点村,少数民族人口
5800 人.根据湾坞镇
2013 年政 府工作报告,预计
2012 年实现全镇农业总产值 175.5 亿元,增长 35.5%;
其中工业产值
170 亿元,增长 36%;
农业产值 5.5 亿元,增长 4.3%;
农民人均纯收入
9316 元,比增 20%,完成财政收入
3200 万元(不包括大唐、鼎信部分);
固定资产投资
20 亿元,增长54%;
固定资产投资连续
4 年总量居全市前列. 上洋村地处福安市南端沿海半岛,距离福宁高速公路湾坞互通口仅 1.5 公里,依山 面海,下辖
5 个自然村.全村现有
650 户总人口
2356 人,其中劳动力
1150 人,党员
33 人,耕地面积
1020 亩,林地面积
625 亩,园地面积
686 亩,旱地
250 亩,滩涂面积
269 4 亩. 2.4 环境功能区划与评价标准 2.4.1 环境功能区划与质量标准 (1)水环境 根据《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2011~2020 年),本项目场址西 侧海域编号为 FJ015-D-Ⅲ,主导功能为港口和纳污,执行 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 的第三类标准,见表 2.4.1. 表2.4.1 海水水质标准(摘录) 单位:mg/L(pH 无量纲) 项目 第一类 第二类 三类 第四类 水温 人为造成水温上升夏季不超过当 时当地 1℃,其他季节不超过 2℃ 人为造成水温上升不超过当时当地 4P
0 PC pH 7.8~8.5,同时不超过海域正常变 动范围 0.2pH 单位 6.8~8.8, 同时不超过海域正常变动范围0.5pH 单位 悬浮物质 人为造成增加量≤10 人为造成增加量≤100 人为造成增加量≤150 溶解氧>
6 5
4 3 化学需氧量≤
2 3
4 5 无机氮(以N计)≤ 0.20 0.30 0.40 0.50 无机磷(以P计)≤ 0.015 0.030 0.045 石油类≤ 0.05 0.30 0.50 挥发性酚≤ 0.005 0.010 0.050 铜≤ 0.005 0.010 0.010 铅≤ 0.001 0.005 0.010 0.050 锌≤ 0.020 0.050 0.10 0.50 总铬≤ 0.05 0.10 0.20 0.50 硫化物≤(以S计) 0.02 0.05 0.10 0.25 汞≤ 0.00005 0.0002 0.0005 砷≤ 0.020 0.030 0.050 镉≤ 0.001 0.005 0.010 镍≤ 0.005 0.010 0.020 (2)环境空气 本项目所在区域(宁德市)环境空气质量规划为二类区,自2016 年1月1日起执行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规定的二级标准,标准限值详见表 2.4.2. 表2.4.2 环境空气执行标准(摘录) 单位:mg/mP
3 标准限值(mg/mP
3 P) 污染物名称
1 小时平均 日平均 年平均 PMR
10 / 0.15 0.07 PMR 2.5 / 0.075 0.035 TSP / 0.30 0.20 SOR
2 0.50 0.15 0.06 NOR
2 0.20 0.08 0.04 (3)声环境
5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噪声执行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 类区标准,周边 村庄执行
2 类区标准.详见表 2.4.3. 表2.4.3 声环境质量标准 LR AeqR:dB 类别 昼间 夜间
2 60
50 3
65 55 2.4.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 后,排入生化污水处理站.项目污水排放执行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 级标准,氨氮、总氮参照执行 CJ343-2010《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的 B 级标准. 生化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达到 GB2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1中一级 B 标准后经排海管道送白马港 7#泊位前沿海域深水临时排放, 远期纳入区域 规划排污口排放.具体排放见表 2.4.4. 表2.4.4 本项目污水排放标准 序号 污染物 预处理排放标准值 生化污水处理站尾水排放标准 (一级 B 标准)
1 COD ≤500mg/L ≤60mg/L
2 BOD5 ≤300mg/L ≤20mg/L
3 SS ≤400mg/L ≤20mg/L
4 氨氮 ≤45mg/L ≤8mg/L
5 总氮 ≤70mg/L ≤20mg/L
6 动植物油 ≤100mg/L ≤3mg/L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 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中规定的无 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mg/m3 . 营运期食堂及餐饮业油烟废气排放烟废气执行 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 准》中规定"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详 见表 2.4.5.生化污水处理站氨、硫化氢排放参照 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的表
1、表2标准限值,详见表 2.4.6. 表2.4.5 饮食业单位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 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基准灶头数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