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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备案号:43775-2014 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 DB44/T 1463―2014 活禽市场建设指南 Construction guide of live poultry market 2014-12-11 发布 2015-01-01 实施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44/T 1463―2014 前言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东省商务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广东省批发市 场行业协会、广东省家禽业协会、广州市肉菜市场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房枢、黎东初、李利、谢建发、邓楷凯、董穗、李恩泉、李幸平、徐浩华、 陈迎丰、李雪金、王筱玲. DB44/T 1463―2014 引言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东省商务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广东省批发市场 行业协会、广东省家禽业协会、广州市肉菜市场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房枢、黎东初、李利、谢建发、邓楷凯、董穗、李恩泉、李幸平、徐浩华、 陈迎丰、李雪金、王筱玲. DB44/T 1463―2014
1 活禽市场建设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活禽市场建设的基本要求、活禽零售市场要求、活禽批发市场要求和市场管理制度 建设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省内的活禽零售市场和活禽批发市场的新建和改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T 17110-2008 商店购物环境与营销设施的要求 GB
19085 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 GB/T 19220-2003 农副产品绿色批发市场 GB/T 19221-2003 农副产品绿色零售市场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活禽 鸡、鸭、鹅、肉鸽、鹌鹑、鹧鸪和其他人工饲养、可供食用的禽类. 3.2 活禽市场 有固定的交易场地、设施,有若干经营者进场经营,对活禽实行集中、公开、现货交易的场所, 包括活禽批发市场和活禽零售市场. 3.3 活禽批发市场 进行活禽批量集散、价格形成,并具有信息、结算等配套服务功能的活禽市场.包括活禽专业批 发市场和有活禽经营的肉菜(农贸)批发市场. DB44/T 1463―2014
2 3.4 活禽零售市场 直接向消费者销售活禽的活禽市场.包括活禽专业零售市场和肉菜(农贸)市场内活禽经营区或 经营档口. 3.5 禽废弃物 物理性致死(非正常宰杀)的禽尸体、禽毛、禽粪便及正常宰杀的不可食用部分. 3.6 代宰屠宰区 在活禽批发市场内设置的集中宰杀活禽的区域.
4 基本要求 4.1 市场的选址应符合市场建设规划的相关规定. 4.2 市场应设有采光和通风、给水、排水、排污、消防、环境卫生等设施,并建立相关设施维护管理 制度. 4.3 市场应设有废弃物暂存或处理设施,废弃物应及时清除或处理,避免环境污染. 4.4 活禽经营者应持营业执照经营和亮照经营,活禽经营者包括活禽代宰屠宰户.
5 活禽零售市场要求 5.1 选址 活禽零售市场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避开人口密集区;
b)场地环境应符合GB/T 19221-2003第4章的要求;
c)便于动物防疫和宰杀废水、禽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d)交通、卫生、环保、消防、防雷等有关规定. 5.2 基础设施要求 5.2.1 市场厅棚 市场厅棚应采用不积水、不吸潮、防腐、耐酸碱腐蚀的,大跨度、大空间的钢架结构、钢筋混凝 土结构或砖混结构,层高应不低于3m. 5.2.2 市场内墙身 市场内墙壁(含立柱四周)应采用浅色、无毒、抗腐蚀、不渗水、易清洗的材料涂刷或贴面至顶;
天花板应用防霉材料覆涂. 5.2.3 地面 市场地面以耐磨、防滑、耐酸碱腐蚀、不渗水、易清洗的材料铺设,地面平整,无裂逢,并向排 水沟方向倾斜,坡度比不少于1%. 5.2.4 采光和通风 DB44/T 1463―2014
3 5.2.4.1 市场要自然采光,并有明朗的灯光设施.供电设施应满足: a)应配备符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
b)各经营区域应配备带良好接地的符合低压电器使用的电源插座,水禽交易区域使用防水插座;
c)市场内环境照明供电设施配置应符合GB 50034的规定.柜台(操作台)上方灯照度应达到100lx, 禽肉分割剔骨操作台灯光照度不小于200lx.市场内通道应配备照明灯,各出入口应设置应急 灯. 5.2.4.2 市场应配置完备的通风系统,有条件的可配置低噪音抽送风机,宜按建筑面积 1000m
2 安装 不低于 2kw,1000m
2 以上每增加 100m
2 相应增加功率 300w 的标准配置. 5.2.5 给水 5.2.5.1 市场内经营用水应保证足够的水量、水压,经营用水应符合国家 GB
5749 的要求,设施配置 应符合国家节约用水的规定. 5.2.5.2 市场内要配置高压水冲洗装置消毒设施,便于冲洗和消毒. 5.2.6 排水、排污 5.2.6.1 市场内下水道应采用沉井式暗渠(安管)排水系统,宽度为 20cm 以上,弧底深度 15cm 以上, 并设不锈钢防鼠隔离网. 5.2.6.2 污水排放系统应当按环保要求设置过滤处理设施,污水通过隔渣过滤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 管网,污水排放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要求. 5.2.7 消防 5.2.7.1 市场建筑消防设施应符合 GB
50016 的要求,内部装修应符合 GB
50222 的要求. 5.2.7.2 市场应按照 GB/T 17110-2008 第5.4.3 条的规定标准配置灭火器材. 5.2.8 环境卫生 5.2.8.1 市场应设有清洗、消毒、污水污物处理等设施设备,地面应保持清洁. 5.2.8.2 应配备足够数量、布局合理的禽废弃物收集设施和禽废弃物临时存放设施.禽废弃物临时 存放设施应密闭.废弃物应及时清除或处理,避免环境污染. 5.2.8.3 保持营业场所和周围环境的卫生,不得在市场设施上乱搭挂、乱张贴. 5.3 活禽经营设施建设要求 5.3.1 活禽经营区 5.3.1.1 活禽经营区域应相对独立(封闭或半封闭),与其他农产品经营区域分开;
市场内活禽经营 区域 25m 范围内不得设置现场制售食品的加工经营场所. 5.3.1.2 活禽经营区应设置活禽运输车辆和禽笼清洗消毒场所,暂存废弃物等设施. 5.3.1.3 活禽经营区应设置独立的出入口,并设置进出工作人员鞋底消毒设施. 5.3.2 活禽经营档口 5.3.2.1 档口摊档台平面要整齐划一,采用不锈钢、釉面砖或抛光砖铺设.摊档台立面贴抛光砖或 瓷砖,档台靠通道外侧边沿设挡水设施不低于 20cm. 5.3.2.2 档口面积不少于 10m
2 ,应划分为活禽存放、宰杀、售卖三个区域,并相对独立(封闭或半封 闭),活禽存放区域、宰杀加工区域相对封闭,与消费者之间应实施物理隔离. 5.3.2.3 档口应配备独立排风、照明、给排水设施、热水加热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以及垃圾收 集设施等. DB44/T 1463―2014
4 5.3.2.4 档口活禽存放区域应宽敞通风,墙壁、房顶、地面平整牢固,地面四周设下水明渠.应配 备冲洗水龙头和消毒设施,便于冲洗消毒;
存放活禽应使用不锈钢笼,笼底设置接载禽类粪便的活动 设施,并与售卖区域隔开.
6 活禽批发市场要求 6.1 选址 6.1.1 应远离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取水口,避开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等人口密集区,距离养殖场 3km 以上. 6.1.2 应符合动物防疫的要求,便于宰杀废水、禽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场地环境应符合 GB/T 19220-2003 第4章的要求. 6.2 基础设施要求 6.2.1 市场厅棚 批发市场的交易厅棚建设应符合GB/T 19220-2003第5.1条的要求. 6.2.2 市场内布局 6.2.2.1 人员和活禽进出市场通道应分离,并分别设置活禽进出口车辆消毒设施及人员进出鞋底消 毒设施. 6.2.2.2 活禽批发市场应划分为交易区(如:旱禽交易区、水禽交易区、杂禽交易区)、代宰屠宰 区、停车场、污物集中区、办公区等区域.交易区应通风良好,水禽交易区与其他交易区要相对隔 离.配有冲洗水龙头和消毒设施. 6.2.2.3 交易区、代宰屠宰区和生活区之间应有一定距离的间隔. 6.2.2.4 市场内配备有视频监控系统、广播系统. 6.2.3 地面 6.2.3.1 市场地面以耐磨、防滑、不渗水、易清洗的材料铺设,地面平整,无裂逢,有一定斜度, 并向排水沟方向倾斜. 6.2.3.2 水禽交易区应设置离地面 15cm 以上的棚架. 6.2.4 采光和通风 6.2.4.1 市场内采光设施按第 5.2.4.1 条的要求执行. 6.2.4.2 市场内窗户的设施应保证空气能够顺畅对流.活禽交易区、宰杀区应配置独立的排风设 施,排风机口布局应符合环保要求. 6.2.5 给水 市场内给水设施按第5.2.5条的要求执行. 6.2.6 排水、排污 6.2.6.1 市场内下水道应采用沉井式暗渠排水系统,交易区档前设有排水、排污明渠,并设不锈钢 防鼠隔离网. 6.2.6.2 污水排放系统应当按环保要求设置隔渣过滤处理设施,污水排放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