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9-10-08 |
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 华电能源 华电 B 股 编号: 临2008-012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电价调整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08]1678 号《国家发展 改革委员会关于提高东北电网电价的通知》精神,自2008 年7月1日起适当调整上网电价.
一、上网电价调整情况
1、煤电联动提高黑龙江省内电量上网电价 0.83 分/千瓦时;
2、送华北电量上网电价提高
3 分/千瓦时;
3、送辽宁电量上网电价提高 1.17 分/千瓦时;
4、送吉林电量上网电价按吉林煤电联动 0.47 分/千瓦时上调;
5、国家另外对困难电厂给予适当补贴,公司所属的哈尔滨第三 发电厂合约电量上网电价提高 0.51 分/千瓦时, 牡丹江第二发电厂合 约电量上网电价提高 0.38 分/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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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后公司所属电厂上网电价情况 单位:元/千瓦时 电厂 合约电量上网 电价调整前 合约电量上网 电价调整后 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0.3386 0.352 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0.3209 0.333 齐齐哈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0.3417 0.350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5、#6 机组 0.3438 0.3521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7、#8 机组 0.3567 0.365 此外,送华北电量上网电价由 0.248 元/千瓦时调整为 0.278 元/ 千瓦时;
送辽宁电量上网电价由 0.2747 元/千瓦时调整为 0.2864 元/ 千瓦时;
送吉林电量上网电价由 0.250 元/千瓦时调整为 0.2547 元/ 千瓦时. 上述上网电价自
2008 年7月1日起(抄见电量)执行.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