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9-10-09 |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
269 号华菱大厦 4-5 楼,中 心地理坐标为北纬 28°11'33",东经 112°58'52".总建筑面积 为4954.56m
2 ,项目总投资
2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2 万元,占 总投资 1.6%.本项目为体检中心,体检项目有:内科、外科、妇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不进 行诊疗及化验.体检中心设置牙椅
5 张,预计体检量为
180 人次/ 天.项目不设食堂,仅提供就餐场所,不设锅炉,使用中央空调 集中供暖.化验项目移交总公司进行检验.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根据湖南志远环境 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评审 意见结论, 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 确保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我局同意该项目建 设.
二、建设单位在运行管理中, 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要求, 并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对室内装修施工场地采取围挡、洒 水降尘等措施,采用密闭车辆运输渣土物料,有效减轻施工及运 输的扬尘污染影响;
妥善处置建筑弃渣和施工垃圾,施工废水必 须集中处理后方可排放;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工期, 禁止夜间使用产生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进行施工,防止施工期噪声 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医疗机构污水应经过污水处理站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二预处理标准后排入 城市污水管网;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加强对医疗污 水处理设备的专人维护,健全医疗污水环境管理责任制度,确保 设备正常运行,操作记录规范.
3、该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间应安装排风装置,加强通风.臭气 排放不超过《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 表三最高允许浓度.
4、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及时清运.严格执行《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医疗废 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规范设置医疗废物贮存间,并加强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和临时
3 贮存等各个环节的污染管理,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该项目应选用低噪声空调,同时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必 要的消声、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使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要求,交 通干线两侧区域达到
4 类标准.
6、落实环保投资和各项措施,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严格环境 管理.制定医疗污水处理、医疗废物收集和安全处理处置等方面 的规章制度和风险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7、设置的辐射装置应另行备案和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
8、项目应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长沙市芙蓉区环境保护局
2017 年7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