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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编码:TWNIC-DN-102-002 新通用顶级域名(New gTLD)开放对我国域名管 理机制之影响与因应之研究 结案报告 财团法人台湾网路资讯中心编印 执行单位: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

2014 年2月12新通用顶级域名(New gTLD)开放对我国域名管 理机制之影响与因应之研究 结案报告 执行单位: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 计画主持人:谢铭洋 教授 研究人员:林丽真 教授 陈人杰 研究员 陈彦嘉 研究员 郭佳玫 研究员 赖文智 律师 研究助理:林家庆、林青慧 财团法人台湾网路资讯中心编印

2014 年2月I目录壹、 前言.

1

一、研究缘起.1

二、研究围.3

(一)分析 ICANN 对於 New gTLD 网域名称的申请程序、注册协议内容以 及争议处理程序.3

(二)L集主要国家对於 New gTLD 网域名称的政策及规

3

(三)分析 New gTLD 开放申请对於我国网域名称管理之影响及因应 ......4

三、研究方法.4 贰、New gTLD 之类型、优势及申请原则

5

一、New gTLD 的类型及优势

5

(一)类型.5

(二)New gTLD 优势与价值

6

二、ICANN 有关 NEW gTLD 的申请原则.8

(一)申请资格.8

(二)得申请之域名种类.8

(三)不得申请之资格.8

(四)申请文件.9 参、New gTLD 申请程序

11

一、申请提交期.11

(一)申请成为 TAS(申请系统)的注册用户

11

(二)申请提交申请席位并缴交席位押金.12 II

(三)TAS 用户获访问权限.12

(四)完成申请表以及缴交支持文件.12

二、申请费用及付款方式.12

(一)通用顶级域名评估费及目的.12

(二)退款情况.13

(三)特别情况之费用.13

(四)付款方法.14

三、管理完整性检查.14

四、意见徵询期.14

五、GAC 提前警告.14

六、评估程序.15

(一)初始评估.15

(二)争议解决程序(提出异议)17

(三)字符串争用.21

七、授权移交.23

(一)注册协议.23

(二)预授权测试.23

(三)授权流程.23 肆、New gTLD 注册管理机构之权利及义务

24

一、以稳定而安全的方式营运顶级域名.24

二、遵守已达成共识的政策和临时政策.24

三、实施权利保护措施.25 III

四、保留字.26

五、向ICANN 支付连续费用.27

六、定期托管寄存数.27

(一)技术规.27

(二)法律要求.28

七、及时提交每月报告.29

八、提供 Whois 服务.29

九、维持与 ICANN 认可注册商之间的合作.29

十、指定一位负责滥用问题的联系人.29 十

一、配合合约的合规性审计.30 十

二、维持持续营运凭证.30 十

三、维持基於社群的政策和程序.30 十

四、准备持续计画和过渡计画.30 十

五、使顶级域名区域文件可通过标准流程使用.30 十

六、实施域名系统安全扩展(DNSSEC)30 十

七、争议处理:仲裁及诉讼.30 十

八、小结.31 伍、 New gTLD 权利保护机制

33

一、既有的域名争议处理机制:UDRP.35

二、ICANN 针对 New gTLD 新设计的权利保护机制.37

(一)商标资讯交换中心(TMCH)38

(二)初期权利保护措施(Start-up Rights Protection Measures)40 IV

(三)受理注册后权利保护措施(Post-Launch Rights Protection Measures)

44 陆、中国及日本的 New gTLD 之政策

49

一、中国.49

二、日本.51

(一)域名注册业务的管理、执行单位:JPNIC 与JPRS 之关系以及与其他 ICANN 认可之域名注册管理机构.51

(二)JPRS 之域名注册之指定业者制度以及 gTLD 等域名注册等相关规则

54

(三)JPRS 以外之域名注册机构~以GMO 公司为例

55

(四)日本目前取得新 gTLD 的现况.56

(五)未来展望.59 柒、New gTLD 对於我国现行网域名称监督之冲击

60

一、我国现行网域名称监督机制之分析.60

二、现行我国网域名称监督机制之探讨.65 捌、结论.68 问答集.71 V

1 壹、前言

一、研究缘起 「网际网路名称与号码指配组织」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简称 ICANN)於2011 年6月开放申请「新通用顶级域名」 (New generic Top-Level Domains,简称 New gTLD) ,1 打破了一般认知域名需具有属性 或地域的特徵,让顶级域名直接具备全球性的辨识性. 若由商业使用的角度观之,New gTLD 由於可以继续产生后续域名,理论上 申请的效益大於仅单纯得以使用的一般网域名称.但对权利人而言(尤其是商标 权人) ,New gTLD 意味著可能必须付出较高的权利管理成本,除了申请及维持 的费用高昂外,尚须避免自己的名称(或商标)遭其他权利人「抢注」为顶级域 名. 由於 New gTLD 开放将带来在网路上高度的识别效益,因此在开放之初,即 受到各国政府及商业团体的重视.即使申请费用高昂,程序繁琐漫长,仍有不少 机构、组织与企业申请.目前 ICANN 已经开放

1900 个New gTLD 域名供外界 符合资格之团体或组织申请. 然而,New gTLD 并没有地域性关连,基於维护注册及审核程序之公平性, 目前是由 ICANN 负责受理个案申请与审核,并例外不采取「先注册、先取得」 之原则,申请人必须证明其确有相关之权利方得以申请. New gTLD 的特性使其域名识别度高过所有类型的域名,等同直接在网址输 入域名即可直接辨识,对於网路的使用者而言,为最简单进入网址的方式,相较 於地域或属性域名 , 其之唯一具有难以取代的价值 , 以致相同名称的商标 、 组织、 地区均可为 New gTLD 域名具资格之申请人.但是,也正因为如此,以致申请程

1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 Preamble to GTLD APPLICANT GUIDEBOOK (2012) [hereinafter ICANN, GUIDEBOOK].

2 序因申请人数量及主张异议的情况而不易进行. 本次 ICANN 开放的

1900 个域名中,其中有公司名称、商标名称、地理名 称,亦有一般名称与品牌名称.比较值得留意的的是地理名称,对部份国家或地 区而言,特定名称或地理名称具有非商业上之意涵,因此若由他人取得该域名, 恐会导致该名称的意义或其背后的意涵被不当利用或曲解.为避免遭到国家或地 区的抗议或干涉,ICANN 处理 New gTLD 的域名申请与审核,尤其在地理名称 的部分较为谨慎,在收到申请件后对外公告徵求意见.若有国家或地区主张该名 称不适合申请做为域名,经审核属实,ICANN 即必须退回申请. 从注册程序考量域名争执,一方面是为审查及评选最具资格使用 New gTLD 权利人,另外一个原因是为防未来的争议,因此从初始「注册可能的争议」到 「注册后发生争议的处理机制」 一并设计,确为与一般域名申请与争议处理相异 之处. 相对於既有的域名争议而言(包括属性或泛用) ,New gTLD 因欠缺属性与 地域性 , 若欲采取法律途径将立即面临司法管权的问题,因此必须仰赖 ICANN 所订之诉讼外争议处理机制.而面对 New gTLD 预期会产生之争议,如何维持域 名注册制度的稳定性,必须於开放时即采取严格的评估程序,并要求取得 New gTLD 域名的注册管理机构遵循 「统一网域名称争议处理政策」 (Uniform 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 Policy,简称 UDRP)制订争端解决程序,方能确保开放 New gTLD 的正当性. 在开放的 New gTLD 域名中 , 已有部分我国的地理名称与商标名称亦在通过 申请名单中.近期最受注意的为,日前台北市政府发布新闻,将於

2014 年接受相关域名的申请,未来只要有兴趣者,均可申请相关域 名. 鉴於 New gTLD 域名在网路世界中不再受地域拘束 , 且同时具备注册管理机 构之特性,已经与多数国家或地区目前运作的域名管理机制出现并行现象,是否

3 会造成管理体系的混乱,颇值得探讨.New gTLD 域名的产生对於目前网域名称 的管理机制的影响,未来主管机关要如何看待网域名称及其环境.以及各国对於 New gTLD 应该采取何种态度因应,尤其是与本国地理、文化、甚至主权相关之 域名,其申请或使用是采取监督还是鼓励,此均为未来 New gTLD 的注册申请机 构以及各国主管机关需考虑之问题.

二、研究围 为了了解 New gTLD 开放之后对於我国网域名称管理之影响及因应对策,本 研究所拟定之研究围如下:

(一)分析 ICANN 对於 New gTLD 网域名称的申请程序、注册 协议内容以及争议处理程序 鉴於 ICANN 本次核发 New gTLD 所采取的程序与过去之申请核发方式,有 相当的差异,因此本研究拟透过对於申请程序及注册协议的研究分析,t解取得 New gTLD 经营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其与 ICANN 之间的注册协议内容,以判断 注册管理机构对於所经营 New gTLD,所应符合之政策及规为何. 此外,ICANN 对於 New gTLD 设有独特的争议处理程序,以供商标等权利人 员;

ぷ约喝 , 且该争议处理结果具有拘束注册管理机构及注册人之效力. 鉴於该争议处理机制的重要性,本研究将对此一程序进行介绍及分析,以t解未 来New gTLD 网域名称注册争议的处理方式.

(二)L集主要国家对於 New gTLD 网域名称的政策及规 本研究拟L集主要国家对於 New gTLD 网域名称的政策及规内容.由於世 界主要国家鲜少对於网域名称采取监管之作为,因此在资料L集上将以 New gTLD 为主,藉以观察此一政策作法是否有因为 New gTLD 的开放申请,而有所 改变.经本研究於计画执行期间搜寻之成果,目前仅见中国及日本有对於此一议 题提出相关之政策或说明,因此本研究将以这两个国家为主要介绍对象.

4

(三)分析 New gTLD 开放申请对於我国网域名称管理之影响及 因应 我国电信法第

20 条之

1 以及依锰豕娑ㄋ洳嫉 「网际网路位址及网域名 称注册管理业务监督及辅导办法」 (以下简称「监督及辅导办法」 ) ,对於网域名 称的注册采取备查制,且现行「监督及辅导办法」仅适用於顶级网域名称 或其他足以表徵我国网域名称者.现行的规及监督机制是否有因为 New gTLD 的推出,而有加以变更的需要?即为本研究所要解决处理之议题.

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取的研究方法如下:

(一)文献分析法 本研究将L集整理 ICANN 对於 New gTLD 申请及注册的相关规定及政策, 以及主要国家对於 New gTLD 所采取的政策及作法 . 本研究除将透过网际网路搜 寻相关资料外,亦将透过查阅 Westlaw 法律资料库等方式,查阅有无相关之文献 及参考资料.

(二)举办座谈会 鉴於本研究执行期间较短,因此拟透过举办座谈会之方式,邀请国内娴熟网 域名称注册及争议处理机制的学者专家与会,针对本案研究主题进行探讨.

5 贰、New gTLD 之类型、优势及申请原则

一、New gTLD 的类型及优势 在New gTLD 开放之前,域名可分为「属性型域名」和「泛用型域名」 ,而ICANN 与2011 年对於 New gTLD 的开放,彻底打破地域性的限制.新的通用顶 级域名与过去的域名最大的不同在於已不存在以地域为名的外观意义,而直接以 想要申请的名称作为网域最后的字符串.而这种域名的形式开放也满足了各式各 样组织或个人的需求 ,举凡城市国家至个人品牌商标等类型的域名也应然而生. 而不同类型的 New gTLD 有其自身的优势与价值,故以下分别说明不同的 New gTLD 类型种类并说明其具备何种优势价值.

(一)类型

1、城市、地理及文化名称 (city/geo/cultural gTLDs) 此类型之 New gTLD 拥有之外观包含了城市、地理或文化的名称,例如 、、、、等等,此种类型之域名能使网 路浏览者,在使用网域进行搜寻相关资讯时,能具有直觉性方式且增加网路浏览 者对於该城市或地理名称有具有城市行销或地理文化行销之好处.目前通过属於 此种类型之 New gTLD 约有

40 件.

2、一般名称 (generic gTLDs) 此类型之 New gTLD 拥有之外观包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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